
近日,江苏泰兴的潘先生送亲戚到南京机场搭乘飞机,抵达机场时亲戚为了表示谢意,在车上放了过路费和油钱共650元,刚好被“抓黑车”的稽查人员看到,潘先生被处8000元的罚款。“本是人之常情,为什么会被当成黑车呢?”潘先生觉得十分委屈。对此交通运输处回应:潘先生无营运资质,双方有收费事实,此次执法于法有据,程序合法。(据扬子晚报)
新闻一出,跟贴无数,网友观点出奇地一致,全是拍砖的。
据交通运输处的工作人员解释,只要符合两个要件,即可认定非法运营:1、不具备公共客运资质;2、涉及金钱交易。只要是涉嫌非法运营,就触及到相关法规,那法律对此都是使用同一准绳去处理的。所以,潘先生非法运营是铁证如山,有照片有视频,真相不容质疑。
如此有法可依、执法必严的举动为何遭遇网友拍砖?原因无他,因为这样的执法依据的是表象,而不是事实的本质。
据工作人员问讯调查,已经明确潘先生两人的亲戚关系,双方笔录一致,这钱不是要付的车费,是对麻烦亲戚表示的一些谢意。既然真正的真相也有了,为何还要依表象执法?
工作人员解释,这样做的原因其实也是司法的实际需要决定的:每一件事情背后都有不同的背景和原因,这是情理;但是法律因不同的情理而在执行过程中有所偏差,那法律执行力就大打折扣,形同虚设了。如果因为是第一次开黑车,就不处罚;或是因为亲戚乘驾就不处罚,那就是对被处罚的其他黑车司机的不公平。我们要是考虑这种黑车经营背后的种种背景,那我们就没法打击了。
好个堂皇的理由,可惜这样的理论是大错特错,犯罪了还会因为是初犯而轻判,杀人了还会因为是激情之举而减轻处罚,为何这些司法实际在你运管处就不管用了呢?再说,如果调查后,不论是什么情况都不能减轻或免于处罚,那这样的调查又有何意义呢?那不是浪费你们的时间浪费你们的体力吗?
有网友愤而调侃道:我送老婆到机场,下车时,我向老婆要零钱吃早餐,她就给了我20块。结果被抓个正着,我申诉,人家领导说了,不考虑你们是什么关系,你们这种情况就是非法运营,一定要罚……
综上分析,潘先生必须罚的理由只有一个:运管需要钱!所以,不管你是送亲戚的还是送老婆的,都必须罚。
原来如此!
借打击非法运营之名,行罚款敛财之实,当执法是为了“违法”,这世道将多么可怕。
“罚钱不是目的。”这不应该只是执法时的口号,而是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