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浪潮下如何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杭州网  发布时间:2026-04-29 07:27   

杭州市中院昨天专门开了场新闻发布会

每日商报讯 微信群里要求加班,公司能以“加班未经审批”为由拒付加班费吗?引进AI技术后,公司能以“客观情况重大变化”进行降薪或解除合同吗?4月28日,在“五一”国际劳动节来临之际,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杭州法院劳动人事争议审判工作白皮书(2021—2025)》(以下简称“白皮书”)及一批涉人工智能企业与从业人员权益保护典型案例,为这些情况给出法律层面的清晰指引。

记者了解到,随着杭州数字经济与科技创新产业的快速发展,全市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生物医药等高新技术企业集聚壮大,劳动人事争议案件类型呈现多元化、新型化趋势。传统的追索劳动报酬、经济补偿、工伤待遇赔偿等纠纷的复杂程度明显提升,竞业限制、商业秘密保护及用工自主权边界等成为审判难点。

与此同时,新就业形态用工所引发的法律关系认定纠纷日益突出。外卖骑手、网约车司机、网络主播等从业者与平台企业或平台合作企业之间是否存在劳动关系的确认之诉明显增多,对该类从业者的劳动权益保障问题亦成为争议焦点。

白皮书显示,在2021年至2025年期间,全市法院共受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39315件,审结34780件。2025年新收12359件,同比上升61.68%,结案量首次突破10000件。萧山、上城、滨江、西湖、拱墅、余杭等区案件量居前,与经济发展水平、常住人口数量、企业密度及产业结构正相关。

面对不断涌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发布会公布了7起涉人工智能企业与从业人员权益保护的典型案例,明确相关裁判规则,以法治力量推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如在萧山法院审理的孙某与某人工智能科技公司加班费纠纷案中,法院依据微信聊天记录、例会纪要等证据,认定公司实际安排了延长工作时间的工作,判决公司支付相应加班费,为“实质加班”正名。这一判决明确,是否支付加班费,关键在于劳动者是否在用人单位安排下实际提供了加班劳动,用人单位不得仅以未经内部审批为由拒绝支付。

除了以典型案例亮明裁判尺度,当天的发布会上,杭州中院还与市总工会共同签署《关于建立“法院+工会”劳动争议专业化调解工作协作机制的意见》,建立起科学精准的案件委托调解机制,深化“总对总”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降低当事人维权成本、提升案件解纷效率,促推更多纠纷实现前端化解。

(原标题:AI浪潮下如何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来源:每日商报  作者:记者 顾帅辰 通讯员 魏澜 宋嘉玲  编辑:汪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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