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6日,浙江省委举行法治浙江建设20年新闻发布会,介绍法治浙江建设20年来取得的成就和启示,以及加快建设更高水平法治浙江的总体部署和举措。
习近平总书记在浙江工作期间,创造性地提出“法治浙江”概念,推动一系列的重要部署。2006年4月,省委十一届十次全会作出《关于建设“法治浙江”的决定》,率先开启了法治中国建设的省域实践,为浙江的发展锚定了法治航向。
20年来,全省不断探索和完善党对法治建设的领导机制,党的领导更加坚强有力。多年来,省委持续推动,2014年出台全面深化法治浙江建设的决定,2021年出台实施法治建设“一规划一纲要一意见”,2025年省委十五届八次全会又提出建设更高水平法治浙江的目标,今年还将围绕更高水平法治浙江建设作出新的重大部署。
20年来,全省坚持以高水平法治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法治化一流营商环境持续优化,先后创新开展“四张清单一张网”“最多跑一次”“最多跑一地”改革和数字化改革,深化县乡行政合法性审查改革、法治服务“一件事”集成改革、重大决策社会风险评估,实施“法护创新、法助共富、法促开放、法兴文化”等专项行动,有效激发了市场主体活力。2025年全国工商联“万家民企评营商环境”调研显示,浙江在市场环境、法治环境、创新环境、政务环境四大维度均位列全国第一。
20年来,全省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各环节高效贯通,公平正义更加可感可及。在立法方面,制定修订地方性法规219部、政府规章165部,其中创制性立法项目30余部。在执法方面,针对执法扰企、多头执法等突出问题,开展“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国家试点,探索推行“亮码检查”等特色做法,企业和群众对执法公正满意度提升至97.6%。在司法方面,深化“当事人一件事”“执行一件事”综合集成改革,设立杭州互联网法院,开创“网上案件网上审”的先河,深化“共享法庭”建设,让群众在家门口就能办理诉讼业务;率先推进政法工作数字化平台建设,“全域数字法院”“数字检察”“公安大脑”建设等经验被全国推广;全省一审案件上诉率下降至6.12%,司法质效位居全国前列。
浙江是开放大省、外贸大省,高水平涉外法治是打造高能级开放强省的应有之义。20年来,全省坚持对外开放与涉外法治建设同频共振,涉外法治工作大协同格局加快形成,2025年审结的涉外商事海事案件覆盖148个国家和地区。围绕服务企业“出海”,浙江设立浙商涉外法律服务中心、涉外海事商事法治服务联盟、侨胞法律服务中心,连续17年开展“浙”里有“援”外经贸法律服务月活动,努力为企业“走出去”“走进去”保驾护航。
据介绍,根据省委部署近期浙江还将举行一系列活动,包括召开法治浙江建设20年座谈会、更高水平法治浙江建设推进会,举办主题展、拍摄政论片,开展理论研究阐释和系列宣传报道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