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务办理范围和所需材料
1.居民身份证首次申领:提交本人居民户口簿,未满16周岁的由监护人陪同办理,申请人与其监护人不在同一户内的,还应提交监护证明(如出生证等)和监护人的居民身份证。
2.居民身份证期满换领: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未满16周岁的需由监护人代为申请并提供监护人的居民身份证。工本费每证20元
3.居民身份证损坏换领、丢失补领:未满16周岁的需由监护人代为申请并提供监护人的居民身份证。工本费每证40元。
4.居民身份证挂失申报和解除挂失:本人到窗口办理。
5.临时居民身份证申领:在申领、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申请领取。临证工本费每证10元。
开放夜间专场窗口名单
居民身份证业务实行全市通办,市民可自行选择就近窗口前往办理。具体开放窗口名单见下表:

资料/浙江发布、市公安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