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为慈善事业制定专项法规 结合杭州实践设置慈善信托、慈善基地等特色条款
杭州网  发布时间:2025-01-06 07:27   

杭州市公民爱心日活动,市民踊跃认领困难群众的“微心愿”。 记者 李忠 摄(资料照片)

慈善作为第三次分配的主要方式,是助力共同富裕的重要途径。2024年12月30日,《杭州市慈善促进条例(草案)》提请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

“我市慈善事业蓬勃发展,形成了涵盖扶弱、济困、扶老、救孤、恤病、助残等多领域的慈善体系,慈善发展指数连续五年位居全省第一,但在工作机制、基层慈善、行业管理等方面有待进一步完善。”市民政局负责人介绍,制定该条例是推进我市慈善事业持续健康发展,争当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城市范例的必然要求。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自去年9月5日起施行,以125条的体量对慈善组织、慈善募捐、慈善捐赠、慈善信托、慈善财产、慈善服务、应急慈善、信息公开、促进措施、监督管理等作了较全面的规定。《条例(草案)》在承接上位法的基础上,结合杭州慈善事业发展实际,设置了20条特色条款,是典型的“小切口”立法,充分体现了地方立法的实施和补充作用。

什么样的组织可称为慈善组织?什么样的募捐活动是正规的网络募捐?怎样验证可信度?如何查询捐赠财产的用途?针对群众关心的问题,《条例(草案)》作了回应,明确慈善组织形态,规定需经民政部门登记认定;梳理定向募捐和公开募捐条件,明确公开募捐需持有专门资格证书;重申网络募捐需在民政部指定网站进行,同时可以在慈善组织网站进行。《条例(草案)》强调慈善项目实施、捐赠财产使用、管理费用支出、信托事务处理等信息应当公开,捐赠人有权查询、复制其捐赠财产管理使用的资料。

慈善信托作为慈善运作新形式在我市发展较为迅速,2024年5月我市被民政部确立为慈善信托高质量发展观察点,目前全市慈善信托备案量居全国首位。针对我市在慈善信托、慈善基地建设和社区慈善方面积累的先行经验,《条例(草案)》设置专门条款,规定各有关部门应当协同完善慈善信托配套制度,政府可以通过提供空间、购买服务、引入第三方专业运营机构等方式增强慈善基地服务能力,应当引导慈善资源用于乡镇、街道和社区、乡村,体现慈善力量向基层倾斜。

此外,《条例(草案)》进一步强化政府职责,坚持促进与规范并重,对政府部门联合扶持、鼓励开展慈善褒奖、探索建立慈善礼遇机制等予以明确。

在审议中,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就慈善组织、慈善信托、数字慈善等内容提出修改意见。比如,建议在《条例(草案)》中设立慈善组织退出机制,如已认定的慈善组织存在不从事慈善活动、慈善活动有关费用不符合规定、活动异常或严重违法失信等情形,应取消慈善组织认定。有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建议,具体细化完善《条例(草案)》中“信托不动产登记”“信托捐赠票据管理”等配套制度,以更好促进委托人慈善意愿的实现,为建立具有杭州特色的慈善信托提供制度安排。

“数字慈善”是杭州慈善工作的一大特色亮点,一直走在全国前列。对此,有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建议,在《条例(草案)》专门增设相关条款,把具有杭州辨识度和新时代特征的慈善数字化平台载体和数字创新做法写入法规,通过数字化手段有效汇聚各类慈善组织力量,让爱心人士能更加便捷地选择慈善项目、参与慈善活动以及查询捐赠款去向和项目后续进展等情况。

后续,《条例(草案)》将根据审议意见进行修改完善。

(原标题:杭州为慈善事业制定专项法规 结合杭州实践设置慈善信托、慈善基地等特色条款)
来源:杭州日报  作者:记者 郭燕  编辑:陈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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