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杭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首先,要按规定正常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且在申请贷款时已连续缴存6个月(含)以上。
其次,购买住房为本市自住住房,有符合法律规定的购、建房合同和相关证明材料,且同意以所购、建住房作为贷款担保。
第三,购买商品房(共有产权房)的,销售楼盘已与公积金中心签订合作协议;购买二手房的,房产代理中介公司已向公积金中心备案;购买公有住房的,须经房改部门审批同意,全部房价款已付清;拆迁安置的,安置房已由拆迁单位办妥权属证明,全部房价款已付清;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应属国有土地性质且取得住房建设规划许可证或政府部门批准建、修住房文件。
除此之外,灵活就业人员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应在本市按规定正常连续缴存6个月(含)以上,具体可贷额度按本市的住房公积金缴存记录计算确定。其他贷款条件、贷款额度、贷款期限、贷款利率等与单位缴存职工贷款政策一致。
职工家庭在所购住房所在区、县(市)有2套及以上住房、家庭有2次住房公积金贷款记录或未结清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不得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