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贷款受理后,委贷银行和公积金中心会按照公积金贷款审批标准和有关要求,对申请人及家庭收入、债务、还款能力、贷款用途、房屋状况和价值、信用记录、风险程度等情况,进行审核、审批。
那么,个人信用在什么情况下,会影响公积金贷款的申请呢?
从杭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到,职工申请贷款应当符合个人信用审查标准。对申请人(包括配偶、共有权人、共同还款承诺人)经查询人民银行个人信用报告等个人信用信息,存在下列情形的,不予贷款:
1.个人贷款或信用卡逾期所欠款项尚未还清;
2.近24个月内存在单张信用卡(单笔个人贷款)连续3期(含)以上或累计6期(含)以上逾期记录的;
3.近5年内因信用不良被追究法律责任,或近5年内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4.近3年内存在骗提套取、骗贷套贷等行为的。
其中,对信用卡逾期记录系因未缴纳年费所致,且无任何交易记录的,或因助学贷款所致的情形,申请人可提供书面情况说明,并签署按时还款承诺书后,准予贷款。
职工征信报告中有信用卡显示为冻结或呆账状态的,需职工解除冻结或消除呆账,提供相关情况说明,并根据征信审查有关规定进行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