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德市
关于建德市2025年春节期间限时限区域
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
为保障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人身、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和《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烟花爆竹禁燃禁售管控工作的通知》等相关工作文件精神,现就2025年春节期间建德市限时限区域燃放烟花爆竹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春节期间允许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一)新安江街道:梅坪村、黄泥墩村、新蓬村(不包括大蓬自然村)、丰产村(不包括江河自然村);(二)洋溪街道:除洋安社区以外,辖区内的社区及行政村;(三)更楼街道:更楼街道辖区内所有社区及行政村;(四)本市其他乡镇均允许燃放烟花爆竹。春节期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除以上允许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外,新安江街道所有社区及新安江街道新蓬村的大蓬自然村、丰产村的江河自然村、洋溪街道洋安社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二、依旧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重点区域:国家机关办公场所;文物保护单位、文物保护点、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建筑保护范围;易燃易爆物品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军事设施所在地;山林(包括墓地)等重点防火区;医疗机构、幼儿园、学校、养老机构、宗教活动场所;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内;车站、码头、机场等交通枢纽,轨道交通以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商品交易市场、建筑工地;住宅小区、高层建筑、地下建筑;其他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等。
三、新安江街道、洋溪街道、更楼街道春节期间可燃放烟花爆竹区域允许燃放时间为:2025年1月28日(农历除夕)起至2025年2月12日(农历元宵)止。
四、自2025年2月13日起,新安江街道、洋溪街道、更楼街道行政区域内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除法定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外,本市其他乡镇允许销售、燃放烟花爆竹。
五、我市居民可以在允许燃放区域的规定时间燃放产品标注为C、D级的喷花类、旋转类、吐珠类、爆竹类、升空类、玩具类、组合烟花类等产品。
六、违反本通告,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门依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责令停止燃放,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在山林燃放烟花爆竹的,由林业部门依据《森林防火条例》第五十条责令停止违法行为,给予警告,对个人并处2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并处10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消防管理行为的,由公安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依法予以行政拘留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党员、干部违反本通告的,除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外,相关问题线索移交纪检监察部门予以严肃问责。
八、任何单位、个人都有权利举报非法销售、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发现非法销售烟花爆竹的,向市应急管理局举报,电话:0571-64739680;发现非法燃放烟花爆竹的,向市公安局举报,电话:110。
建德市人民政府
2024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