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一步兜底保障“大民生” 杭州拟上调这三类社会救助标准
杭州网  发布时间:2024-10-14 06:53   

为进一步发挥社会救助制度对基本民生的兜底保障作用,助推共同富裕,日前,杭州市民政局官网发布《关于调整最低生活保障等社会救助标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计划调整我市最低生活保障等社会救助标准。

本次征求意见稿,主要对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基本生活以及孤儿和困境儿童生活补贴三项标准进行调整。

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拟由每人每月1259元调整为每人每月1301元。

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拟由每人每月2098元调整为每人每月2255元。

针对孤儿群体,福利机构养育的孤儿基本生活养育标准,预计将由每人每月2937元调整为每人每月3156元;社会散居孤儿(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基本生活费标准将由每人每月2350元调整为2525元。

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最低生活保障、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中的重残、患重病、患罕见病、三级四级精神(智力)残疾儿童,生活补贴则参照社会散居孤儿基本生活费标准补差发放。

针对困境儿童群体,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中的其他困境儿童生活补贴,拟由每人每月546元调整为每人每月612元;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中的其他困境儿童生活补贴,拟由每人每月327元调整为每人每月368元。

本次公开征求意见时间截止2024年10月17日。市民朋友如有意见建议,有关单位、各界人士可将相关意见建议通过信函、电话等形式反馈至杭州市民政局。联系人电话:0571-89586355,地址:杭州市西湖区文三路359号,邮编:310012。

来源:每日商报  作者:记者 熊依琳  编辑:陈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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