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打造“儿童友好”“青年发展型”城市
杭州日报讯 全面打造“儿童友好”“青年发展型”城市,杭州接续发力。昨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中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住保房管局六家单位联合发布《协同保障未成年人不动产权益的工作指引(试行)》(以下简称《指引》),进一步加强对未成年人不动产权益的保护,确保未成年人在房产交易、继承、赠与等涉及不动产权益的事务中得到更加全面有效的法律保障。
据悉,当前基于规避将来过户转让的税费、为子女购置婚前房产、择校就读等各种因素考虑,父母将自己出资购买的房产登记在未成年人子女名下的情况越来越常见;因长辈赠与、继承、拆迁安置等因素,未成年人名下拥有不动产的情形也屡见不鲜,“娃娃业主”群体逐渐扩大。针对这一现状,杭州六部门将从突出事前预防、全程联防、探索前瞻等方面加强联动协作,保障未成年人不动产权益。
具体来看,在事前预防方面,登记机构在办理涉未成年人不动产交易过户、抵押时,向买受人或抵押权人出具风险提示书,提示其应尽义务及可能存在的不利法律后果。涉及处分未成年人不动产的,所有监护人到场;涉及委托办理的,对公证文书和意愿实行“双核查”。
在全程联防方面,六部门间将实行线索互通、信息共享、风险联防和个案会商研判。如法院指定监护(变更监护权)的,应及时告知登记机构;登记机构发现涉案违法犯罪线索,应及时通报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及时开展法律监督确保未成年人不动产权益落实到位。
在探索前瞻方面,将按照自愿为主、试点先行的原则,探索对涉未成年人不动产处分后的资金进行公证提存。持续发挥我市不动产数智转型的先发优势,依托全市部门间数据的深度共享,探索领域内的大数据协同治理。
杭州市一贯高度重视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工作。2022年6月,我市成功创建全国首批儿童友好型城市。2023年11月,杭州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代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决定》,强力推进各职能部门参与构建完善“六位一体”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格局。
“此次推出的《指引》是我市相关职能部门以实际行动落实《民法典》第三十五条规定,依法保障未成年人不动产权益的一项制度创新,为不动产法治领域建设提供了有益借鉴,在全国尚属首创。”杭州市相关负责人表示,后续六部门将以《指引》为抓手,以更实更细措施落实法律法规要求,以法治之力共护未成年人幸福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