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市国资委下属事业单位
台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属事业单位台州市国有企业改革发展中心决定面向全市公开选聘1名工作人员。
选聘岗位
台州市国有企业改革发展中心工作人员1名(公益一类),综合文字岗位。
选聘条件
全市各级党政机关(含参公单位)在编在岗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
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心,爱岗敬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具有吃苦耐劳、团结协作和乐于奉献的精神;
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1992年9月9日以后出生;
具备较强的文字水平、语言表达能力和综合协调能力,熟悉机关公文写作和文稿起草;
近3年年度考核结果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县(市、区)机关事业单位新录(聘)用人员,一般在县(市、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满3年(含试用期)。乡镇(街道)机关单位新录(聘)用人员需在乡镇(街道)工作满5年(含试用期)。有规定最低服务年限的,按有关规定执行。工作时间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9月9日;
受过党纪政务处分的,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以及其他不宜作为选聘人选情形的,不予选聘。
报名方式
即日起至9月20日,报名人员填写《台州市国资委公开选聘工作人员报名表》。报名需将《报名表》、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等相关证件扫描为PDF格式,及近期免冠证件照电子版发至邮箱:gzw89060311@163.com。
咨询电话
0576-89027376
内容综合自杭州市人力社保局、宁波市人力社保局、湖州市人力社保局、嘉兴市人力社保局、台州市人力社保局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