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602人!一批在杭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杭州网  发布时间:2024-09-04 08:59   

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口腔医院

信息公开网址、栏目:https://a.zjkq.com.cn/jobs/

联系人:组织人事部高老师、尹老师

联系电话:0571-87217423

电子邮箱:jobs@zjkq.com.cn

报名方式:仅接受网上在线报名,网址:https://a.zjkq.com.cn/jobs/

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妇产科医院

信息公开网址、栏目:https://zp.womanhospital.cn/apply/index.action 人才招聘

联系人:人力资源部朱老师、虞老师

联系电话:0571-87914862

电子邮箱: fbrsk@zju.edu.cn

报名方式:仅接受网上在线报名。网址:https://zp.womanhospital.cn/apply/index.action

浙江康复医院

信息公开网址、栏目:https://www.zjmzkf.cn/ 首页人才招聘栏目

联系人:人事科马老师

联系电话:0571-86439867

电子邮箱:zjkfyy11@163.com

报名方式:网上在线报名。网址:https://www.zjmzkf.cn,医院官网首页/“人才招聘”栏,按招聘信息指定报名通道报名

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眼视光医院

信息公开网址、栏目:http://www.wzeye.cn/ 人才招聘栏目

联系人:人力资源部黄老师、陈老师、吴老师

联系电话:

0577-88075571

0571-86953637

电子邮箱:jobseye@126.com

报名方式:官网下载单位指定报名表,发送电子邮件

浙江省 医院

信息公开网址、栏目:https://www.zjspfb.com 公示信息

联系人:组织人事科龙老师

联系电话:0572-8268121

电子邮箱:zpzzrsk@163.com

报名方式:网上在线报名。网址:http://zp.zjspfb.com:8086/

浙江省荣军医

信息公开网址、栏目:http://www.zjrjyy.cn 人才招聘栏目

联系人:张老师、马老师

联系电话:

0573-82854029

0573-82082759

电子邮箱:zjsrjyyzp@126.com

报名方式:仅接受网上在线报名。网址:http://www.zjrjyy.cn/jxrjyy/1/1327.html

浙江省农业科学院

信息公开网址、栏目:http://www.zaas.ac.cn/ 人才招聘专栏

联系人:人事部张老师

联系电话:0571-86404067

电子邮箱:zjnky@aliyun.com

报名方式:电子邮件(设岗部门联系人)或邮寄(人事部)

中国农业科学院茶叶研究所

信息公开网址、栏目:http:// www.tricaas.com 通知公告栏

联系人:范老师、李老师

联系电话:

0571-86812035

0571-86650120

电子邮箱:renshi@tricaas.com

报名方式:电子邮件(人事处)

中国水稻研究所

信息公开网址、栏目:https://cnrri.caas.cn/ 人才招聘栏目

联系人:万老师、俞老师

联系电话:

0571-63370866

0571-63370266

电子邮箱:cnrrirsc@caas.cn

报名方式:电子邮件(人事处)

浙江省海洋水产研究所

信息公开网址、栏目:http://www.zjhys.cn/ 公告公示

联系人:尤老师、贺老师

联系电话:0580-2299868

电子邮箱:hys3054103@126.com

报名方式:电子邮件

浙江省海洋水产养殖研究所

信息公开网址、栏目:http://www.zjmri.com.cn/ 公告公示

联系人:党务人事科

联系电话:0577-88227795

电子邮箱:zmri8899@126.com

报名方式:电子邮件

浙江省水利河口研究院(浙江省海洋规划设计研究院)

信息公开网址、栏目:https://www.zihe.zj.cn/ 诚聘英才/公开招考

联系人:杜老师

联系电话:0571-86438028

电子邮箱:yjy@zjwater.gov.cn

报名方式:电子邮件

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应符合《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第九条规定的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事业单位人员的义务;

2.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专业、技能条件;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招聘对象的户籍不限。招聘单位确有需要的,将按有关规定招聘符合条件的国(境)外人员。

除招聘单位对某些岗位用人时间另有要求外,按有关规定预计可在6个月内取得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含学历、学位认证书)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及同期留学回国人员,一般均可以根据其预期可取得的学历学位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应聘资格条件

招聘岗位要求的具体资格条件包括:

1.一般不超过规定的“年龄上限”。由于招聘计划实施周期较长,有关年龄计算办法从简。例如,上限为35周岁的,凡1989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的人员,均视为符合条件。对于业绩突出的博士研究生或具有副高以上职称的应聘者,如确有必要,招聘单位可能予以适当放宽;

2.不低于明确的“学历/学位”(该处所用符号“/”指要求同时具备的条件,如“研究生/硕士”表示要求同时具备硕士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相应的硕士学位)和“职称/职业资格”条件标准;

3.适应招聘岗位工作需要的“专业/学科方向”要求。应聘者是否符合招聘岗位专业或学科方向要求,一般由招聘单位根据应聘者学历证书、职称或职业资格证书、实际从事的工作岗位以及代表性科研论文等进行综合认定。学业专业和职业专业均可能成为招聘单位认定其专业要求的依据。

少量岗位限定招聘应届毕业生的,凡国家有关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规定赋予应届毕业生就业待遇的群体,均视同对待。

在职公务员、各类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需要应聘的,招聘岗位的年龄条件一般可仅作为参考,不作为限制性要求。

招聘岗位明确优先考虑特定条件的,视为选人偏好而不是限制性条件,但在获得符合条件人员报名的情况下,招聘单位可能谢绝其他人员应聘,也可能在考试、考核过程中体现其用人偏好。

招聘单位一般自招聘信息公布之日起2周后,根据招聘工作总体部署、用人需求缓急以及符合报名条件的人数情况,适时组织考试、考核,直至相应岗位落实聘用人员。

个别单位出于预期缺额是否成为现实、现有人员离岗安排、分阶段筹建某些业务部门等需要,部分岗位将根据单位实际情况,在年度内暂缓或终止招聘;一些单位在招聘计划实施周期内有人员交流调动需要(按公布条件或降低条件),或者根据上级要求接收国家政策性安置人员的,将部分岗位转用于交流或安置工作,不再对外招聘。

除按规定完成招聘工作、视情况暂缓或终止招聘的岗位外,招聘单位集中公布的用人需求信息在2024年度内有效。

经考试、考核后,招聘单位认为部分岗位现有应聘人员不能达到其用人标准,或确定的拟聘人员不能按期到岗的,有关岗位仍作空缺处理,继续组织招聘。


来源:杭州发布  作者:  编辑:高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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