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是否可以向家长承诺,组成重点班或实验班,集中配备优秀师资?
不可以。义务教育学校均应实施均衡编班,区、县(市)教育行政部门要切实履行监管职责,指导监督学校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均衡编班的要求。小学应按照男女比例适当原则以随机方式实施分班;初中以所属区、县(市)教育行政部门确定的某次考试成绩为依据,按照男女生比例基本适当原则实施“S”型平行编班。各校要合理均衡配备师资,确保各班级任课教师团队构成基本均衡。初中实施分层走班教学不得调整原行政班级编排。分班前,学校拟定的均衡编班方案应报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并主动公开。
对于违反《通知》要求的违规行为,如何投诉举报?
如发现违规行为,请拨打各区、县(市)教育部门(见下)或市教育局89583602投诉举报。
还有其他需要特别注意的吗?
《浙江省中小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办法》(浙教基〔2022〕18 号)对中小学校学生学籍管理作了进一步规范,对相关内容作了调整,如明确学生在小学和初中起始年级第一学期、毕业年级最后一学期、学期中途不得转学。建议家长在孩子升学前了解相关信息。
有相关招生咨询电话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