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鼓励发放消费补贴!推动汽车家电以旧换新
杭州网  发布时间:2024-05-07 07:22   

近日,省商务厅等15部门印发《浙江省推动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开展汽车、电动自行车、家电、家装厨卫以旧换新行动,持续推动全省消费提质扩容。

力争2024年

实现新能源汽车销售增长15%;报废汽车回收量超50万辆;家电销售额增长5%,废旧家电回收量增长8%;淘汰更新电动自行车20万辆;新增再生资源集中分拣中心30个。

到2027年

新能源汽车年销售量达100万辆;报废汽车回收量65万辆以上,二手车交易量160万辆以上;家电年销售额较2023年增长20%,废旧家电回收量较2023年增长30%,累计建成再生资源集中分拣中心300个。

开展汽车、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

鼓励地方统筹使用中央和省级财政资金推动汽车报废更新,对报废个人名下指定排放标准乘用车并在浙江省内购置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或列入工信部《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内的新能源乘用车给予补贴。

鼓励地方因地制宜制定支持政策,对消费者将个人名下非标电动自行车报废淘汰并置换全新的新国标电动自行车予以10%补贴,最高不超过250元。省级财政结合补贴发放情况、财力状况等因素对市县予以奖补。

鼓励银行机构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前提下,适当降低汽车贷款首付比例,优化新能源汽车保险费率。引导银行、保险叠加推出组合优惠产品助力汽车“以旧换新”消费。

持续深化城市公交车电动化替代,推动老旧新能源公交车和动力电池更新换代,鼓励有条件的地方统筹中央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予以支持。

结合区域现有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产能,统筹开展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资质认定,合理布局报废机动车回收网点,实现县域全覆盖。

鼓励企业利用数字化平台开展网上回收、免费拖车、注销登记等便利化服务,提倡“差异化收车,一车一价”,推广精细化拆解,提高资源综合利用水平。

支持二手车商品化流通。持续落实二手车经销企业“反向开票”。

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申请开展二手车出口业务,引导企业提升国际化经营能力,优化监管流程,提升贸易便利化水平。推动宁波、台州等地扩大二手车出口规模。

支持绍兴等地积极承接国家汽车流通消费改革试点,构建统一高效、绿色循环的汽车流通消费市场。

引导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持续完善售后服务网络,加强售后维修等人员管理培训,提供规范、便捷的维护维修服务。

推动家电以旧换新

鼓励地方发放消费补贴,对个人消费者在参与政策实施的家电销售企业购买达到一级能效且具有统一的国标13位商品编码的家电予以补贴,可按照成交价格的10%左右享受立减补贴,单次补贴最高不超过1000元。

省级财政结合补贴发放情况、财力状况、社零拉动等因素对市县予以奖补。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对在本地开展家电促销和以旧换新等活动成效显著的企业予以政策支持。

支持废旧家电等再生资源回收体系相关项目建设和设备购置,积极争取中央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专项资金。落实促进资源综合利用和循环经济发展的税费优惠政策。

依托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建设,将废旧家电等再生资源回收网点纳入“小修小补”便民地图,方便居民查询回收渠道。

鼓励地方统筹中央及省级资金加快培育一批废旧家电等再生资源回收拆解龙头企业,发展“互联网+上门回收”“以车代库”等新型回收模式。

鼓励有条件的社区设置废旧家电临时存放场所,支持生活垃圾收集与再生资源回收“两网融合”,督促家电回收企业将废旧家电销售给合法合规拆解企业。

扩大绿色智能家电消费。依托浙江省特色产业优势,鼓励企业开发一批安全、智能、绿色的家电产品。

鼓励各地依托智慧商圈、步行街、商业综合体等消费载体,联合知名家电企业开设绿色智能家电体验店,举办智能家电、集成家电等产品推广活动。

鼓励平台企业综合运用手机APP、小程序等移动互联网媒介,发挥配送渠道优势,提供家电收旧、送新、拆装“一站式”服务。

积极推行消费争议先行赔付,引导商家开展无理由退换货。

来源:杭州发布  作者:资料/浙江发布  编辑:高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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