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关知识产权!杭州出台最新意见
杭州网  发布时间:2024-04-30 21:35   

近日,杭州中院发布了《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推进知识产权审判工作现代化 为杭州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提供司法保障的意见》。本期“杭州发布厅·我在现场”走进杭州中院,为大家介绍《保障意见》出台的有关情况。

今天,“杭州发布厅·我在现场”邀请到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邵景腾,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庭(杭州知识产权法庭)庭长王江桥,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庭(杭州知识产权法庭)四级高级法官唐承飞,为大家介绍《保障意见》出台的有关情况。

杭州中院出台《保障意见》

是基于什么考虑?

新质生产力的特点是创新,与知识产权息息相关。杭州中院为了落实省委三个“一号工程”、加强“三支队伍”建设和市委“十大攀登行动”工作要求,立足知识产权审判职能,保障杭州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制定了这份《保障意见》,为今后一段时期全市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工作统一思想认识,提供工作指南。

本次发布的《保障意见》

有哪些特色和亮点?

特色和亮点可以概括为“四个关注、四个突出”:

一是关注前沿问题,突出工作重点。《保障意见》围绕关键核心技术、重点领域以及我市重点发展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将服务保障技术革命性突破、生产要素创新性配置作为当前工作重点,以点带面助推科技成果转换和产业深度转型升级。

二是关注需求导向,突出杭州特色。《保障意见》紧密结合杭州实际,针对痛点焦点问题制定针对性条款,着重体现杭州元素,服务保障杭州打造创新活力之城,实施“人工智能+”行动,高水平重塑“数字经济第一城”。

三是关注机制创新,突出严格保护。《保障意见》提出探索“长三角技术调查官共享”等多项举措,坚持“严格保护”审判理念,让“真创新”受到“真保护”,“高质量”受到“严保护”。

四是关注能动履职,突出协同联动。《保障意见》的制定坚持系统观念和全局思维,注重发挥杭州知识产权法庭、杭州国际商事法庭、杭州破产法庭和杭州互联网法院“三庭一院”能动司法新模式的优势效能,采取协同一体的方法,加强内外多部门联动、融合各方面资源,更好地提供全链条全方位司法保障。

按照《保障意见》的要求

接下去要做哪些工作?

接下去将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总结为“三聚三高”:

第一是聚焦高质量发展司法保护需求,高水平保障新质生产力加快发展。要进一步加强保护科技创新成果,探索完善保护规则,加大对核心领域技术秘密保护力度;统筹创新主体利益保护,高标准做好生物经济审判工作,加强对数字知识产权、文化创新成果、商业标识的司法保护,维护竞争秩序,强化涉外审判,平等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为新质生产力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第二是聚力知识产权审判机制创新,高水平推进审判工作现代化。要积极创新工作举措,做深做实诉源治理、完善协同保护机制、探索有利于事实查明的证据规则,加大知识产权刑事打击力度,用足用好惩罚性赔偿制度,推广适用“先行判决+临时禁令”救济模式,进一步强化对新质生产力发展的司法保障。

第三是聚合知识产权审判工作要素保障,高水平提升知识产权司法效能。要牢固树立新时代司法理念、加强高素质知识产权专业队伍建设、持续深化知识产权审判领域数字化改革,打造更多具有杭州辨识度的标志性成果,服务保障创新发展战略,促进新质生产力健康发展。

在保护创新的办案过程中

一线法官有哪些经验体会?

在办理知识产权案件过程中,经常要面对一些科技发展带来的新挑战,比如“元宇宙侵权第一案”,就涉及“NFT数字作品”的法律属性、交易平台责任等前沿问题。面对这些问题,我们通过创新裁判规则,以规则之治保护创新,激励创造,取得了一系列标志性的审判成果,让杭州成为了知识产权诉讼“优选地”、智慧审判示范区和司法服务示范地。下一步,我们将认真学习贯彻《保障意见》,将各项措施落到实处,以高质量司法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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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杭州发布  作者:资料 市委宣传部(市政府新闻办)、杭州中院  编辑:方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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