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出台办法推动增加养老服务设施供给 盘活资源,建好家门口的养老场所
杭州网  发布时间:2024-04-22 08:22   

因此,把闲置资源用起来,无疑是一个破局之法。浙江此次出台的《操作办法》中明确,可以用于提供养老服务的闲置资源主要包括存量的工商业、学校、基层卫生院等,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闲置用房,以及条件适宜的其他存量资源等三类。

这几类场所,一般都处在交通相对便利的城区或者人口聚居区,附近往往有不少建成多年的居住区,养老设施匮乏的问题也相对突出。把这些闲置资源改建了,附近老年人可以就近就便地获得养老服务。

这些闲置资源中,有的商业、办公、社区用房,本身结构和消防要求都符合养老设施标准,改建不涉及对存量设施的新建、扩建。按照《操作办法》,可以暂时不改变规划性质和土地权属,操作起来相对方便。

还有一些存量工业、仓储用房和闲置校舍等,想要改成养老设施,必须大改大建乃至调整土地规划。这就需要以纳入城市更新的方式来进行推进。

相比新建设施,对存量闲置资源的改建提升,总归是更加经济实惠的。

去年底,中央政治局会议在部署2024年经济工作时就强调,要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切实保障民生。这不单单是对今年民生工作的定调,也是根据现实条件作出的合理应对。

在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历程中,尽力而为、量力而行,更是从一开始就强调的重要原则。这意味着在提供公共服务的过程中,必须综合考虑人口、实际需求和财政承受能力等因素。在优化存量上下功夫,着力盘活闲置资源、闲置资产,正是这一方面的集中体现。

因此,把“政策工具箱”里的“工具”用足用好,是推动各项公共服务更加可及可感的关键。就好比此次出台的《操作办法》,在规划保障上,一方面提出扎实开展城市更新规划编制工作,将养老设施改建作为重点内容纳入城市更新规划实施方案;另一方面要求积极稳妥推动规划调整,在改建养老设施过程中可依法适当增加容积率、建筑规模等;在资金保障上,更是明确要强化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财政保障、城市更新专项资金和各类财政金融工具等资金的使用。

当越来越多“沉睡的资产”被激活,浙江推动养老服务设施扩大供给的步伐会更加坚定,也会更加具有温度。


来源:浙江日报  作者:记者 陆乐  编辑:高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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