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应急管理消息 为加强2024年防汛防台工作的组织领导,切实落实防汛防台职责,进一步做好今年防汛防台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和《浙江省防汛防台抗旱条例》《浙江省基层防汛防台体系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全市2024年度防汛行政责任人和包保责任人名单予以公布。公示相关责任人防汛责任期自2024年4月15日至2025年4月15日,期间如遇人事调整,继任者自动转为责任人。
基层防汛防台体系要落实以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的各项防汛责任制。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行政一把手为防汛第一责任人,抓好所辖区域内行政村、社区的防汛防台监测预警、人员转移、抢险救灾、防汛重点地段和防汛重要设施的防汛安全监管。汛期各基层防汛防台组织要做到24小时值班,各防汛责任人必须保持通讯畅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