乘坐燃油出租车需多付1元附加费 起步价14元/3公里 适应范围为全市十区
杭州网  发布时间:2023-08-20 10:43   

商报讯 受油价上涨影响,近日,乘坐巡游出租车(电动车除外)需支付1元燃油附加费。

由于国内成品油价格调整,浙江省92号汽油最高零售价从7月12日24时调整为每升7.63元,已超过油运价格联动调整的启动点,并持续30天(含)以上。

根据《关于完善杭州市区巡游出租车油运价格联动机制的通知》(杭发改价格〔2019〕457号),经市发改委会同市交通运输局研究,自2023年8月18日起,市区巡游出租车(电动车除外)收取每车次1元燃油附加费。

也就是说,在原来起步价为13元/3公里的基础上,增加了燃油附加费后,起步价变为14元/3公里,乘客每次打车需要多付1元钱。

本次调整适用区域为上城、拱墅、西湖、滨江、萧山、余杭、临平、钱塘、富阳、临安十区。纯电动巡游出租车和网约车不涉及燃油附加费。

乘客打车过程中遇到巡游出租车经营者未明码标价、未按规定收费或者索取燃油附加费的,可向市场监管部门反映,监督电话:12345;未按规定提供发票的,可向税务部门反映,监督电话:12366。

来源:每日商报  作者:记者 潘婷婷  编辑:高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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