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资格审核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进行初步审核,报经区、县(市)卫生健康局(社会发展局)终审确认补助资格。资格审核在收到申请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
认证信息资料通过共享数据平台获取,申请人可通过系统查询审核进程,确认补助资格后通过系统向申请人发送审核结果。
孕产补助认证信息资料包括:夫妻双方身份证、夫妻双方结婚证、女方户口本(户籍证明)、现有孩子出生医学证明和户口本等。
育儿补助认证信息资料包括:夫妻双方身份证、夫妻双方结婚证、现有孩子出生医学证明和户口本等。
(三)发放补助
孕产补助、育儿补助资格经审核确认后,相关区、县(市)卫生健康局(社会发展局)将补助资金一次性打入补助对象个人预留账户。
子女数计数规则
关于子女数的计数规则,在《关于做好我市育儿补助发放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中曾作出说明——
(一)子女数按照同一对夫妻共同生育(含依法收养)并存活的子女数计算;
(二)符合政策怀孕或生育的多胞胎可按孩次顺序领取,生育多胞胎后超过三孩的按个数领取三孩标准补助;
比如一个家庭生育了4或5个孩子,除二孩、三孩按照规定领取补贴外,第4、第5个孩子按照三孩标准领取,也就是20000元。
(三)再婚家庭子女数按照现家庭夫妻双方共同生育并存活的子女数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