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乎劳动者职业健康!浙江出台实施意见 8月30日起施行
杭州网  发布时间:2023-07-31 11:23   

优化提升职业健康包容审慎监管场景

完善

风险提前化解机制

系统归集申报、检测、体检、培训及监督执法数据,依托省“职业健康在线”构建“一人一档”“一企一案”,动态推送个性化风险画像,通过督促用人单位主动实施整改,帮助用人单位补齐职业健康管理短板,形成“画像—整改—审核—解除”监管闭环,实现风险可感知、可防控。

积极

推行柔性执法

优化实施流程,健全轻微违法告知承诺制,进一步扩展初次、轻微违法不予处罚事项清单内容。

优化提升职业健康创新执法场景

推广

非现场执法

持续拓展用人单位噪声、粉尘、毒物、高温等职业危害因素在线监测监控,统一接入省“职业健康在线”,通过整合分析在线监测监控、协管巡查、检测等信息,推送至省行政执法监管平台触发执法人员核查处置,实现全流程“无感”监管。

发挥非现场智能监管在用人单位随机抽查工作中的应用,按照“无事不扰”原则,非现场智能监管能覆盖的检查内容,推行免检或非现场检查。

推行

分类监督执法

全面落实职业病危害综合风险差异化执法机制,通过比对用人单位管理状况、暴露风险等关键指标,判定职业病危害综合风险类别,并按照“甲、乙、丙”分类实施递增比例抽查执法。

推动

信用监管

以公共信用为基础,结合职业健康体检机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依法执业等情况,对其开展星级评定。

优化提升职业健康法治场景

推行

行政行为码

严格对职业健康监管领域执法行为进行监督,推进实现处罚案件100%赋码运行。

健全

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

对同一行政执法事项,市县原则上应直接适用省级自由裁量基准。市县要进一步完善行政裁量权基准,增强行政处罚的合理性,防止任性执法、类案不同罚及过度处罚。

完善

执法案卷评查制度

定期开展职业健康监管领域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引入评查问题反馈纠错机制。

《实施意见》还提到,优化提升职业健康监管领域营商环境相关工作内容已纳入2023年健康浙江考核。


来源:浙江发布  作者:  编辑:高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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