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下个月起施行!支持乡村振兴!
杭州网  发布时间:2023-07-26 14:11   

切实加强要素保障

形成高质量发展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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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涉农资金统筹整合改革

建立目标、资金、绩效一体化机制,统筹整合涉农资金,推进资金管理使用模块化。加强农业招商投资指引。强化农业农村重大项目投资激励,支持特别重大项目、鼓励类项目争取省级激励资金。贯通应用“惠农政策直通车”,迭代完善“政策明白纸”。对吸纳低收入农户就业成效明显的各类主体,支持其申报省市县项目,并实行全程跟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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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农民持续增收机制

出台农民增收“1+4”政策,实施产业增效、就业增薪、改革增财、帮扶增血“四增工程”。培育一批五星级农家乐,支持将符合条件的农家乐(民宿)纳入工会疗休养基地申报范围。支持淳安县积极争取省级异地搬迁政策。健全落实党建引领“共富工坊”建设体制机制,培育一批星级工坊。各地出台涉农政策,都应建立联农带农利益联结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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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农业用地保障政策

新编县乡级国土空间规划应安排不少于10%的建设用地指标重点保障乡村产业发展用地,制定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时应安排至少5%新增建设用地指标保障乡村重点产业和项目用地,将落实情况纳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在村庄规划中为农民建房预留一定比例建设用地机动指标,农民建房建设用地使用国家计划指标做到应保尽保。土地综合整治项目获得的节余土地指标优先用于促进乡村全面振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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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金融保险精准对接

加强“政银保担”联动,强化“三农”数据分享应用。强化银企融资对接,完善项目贷款需求清单,引导金融机构降低涉农主体融资成本。涉农贷款担保费率不高于0.8%,财政予以适当补贴。淳安县各项贷款增速高于省平均增速。推进林权抵押、生猪活体抵押等创新产品的持续发展。支持农业领域项目申报专项债。深化政策性农业保险提标、扩面、增品,农业保险深度达到1%、密度达到每人500元。对生猪价格指数保险给予最高40%保费补贴。将单季稻(晚稻)市级农业主体综合险保障额程度提高到每亩1400元—1800元。

文件自2023年8月20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4年12月31日,由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负责牵头组织实施。具体政策措施已明确执行期限的,从其规定;国家、省有其他相关支持政策措施的,遵照执行。


来源:杭州发布  作者:  编辑:高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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