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造监管体系
定期向医疗机构推送“医保诊断报告”,包括DRG绩效审核、谈判药落实、“双通道”落地及集采药品使用等信息,为医疗机构及时提供医保大数据治理相关数据,提升医保精细化管理水平。
将与药企利益密切相关的药品和医用耗材省级医药集中采购平台挂网准入、带量采购等事项规范化、公开化,实现业务线上可办、进度线上可查、结果线上可知。
开发全省统一的医保医师管理模块,各级医疗保障经办机构根据相应权限录入医师违规信息,并根据相关规定给予相应处理,规范医保医师诊疗行为。
构建保障体系
优化全省统一的省市县乡村五级经办服务清单,建立健全覆盖省、市、县、乡镇(街道)、村(社区)的经办服务网络,大力推进服务下沉,实现医保经办无差别服务。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补齐基层医疗保障公共管理服务能力配置短板,让群众足不出村(社区)就可以享受便捷的医保服务。
建立省级一体化数智咨询服务体系建设,实现全省医保经办咨询服务“省级统建、分级应用”,为群众提供文字办、语音办、视频办、智能回访、统计监管等医保办事服务功能。2023年底,省级完成一体化数智咨询服务体系建设;2025年底,全省各级医保经办机构全部开通使用。
《实施方案》还指出,将医保公共服务能力提升纳入对市局工作评价,科学设置考核指标和权重。浙江将适时开展全省医保公共服务能力提升专项督查,压实各级医保部门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