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体能测试
体测项目为纵跳摸高和1000米(男)或800米(女)长跑,相关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体能测试有一项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报名大巴车驾驶员岗位的除外)。
体能测试项目和标准:

(三)笔试
笔试范围主要包括时事政治、基本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笔试成绩满分100分,采取闭卷方式进行。
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面试
根据考生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1:2进入面试环节(若报考人数不足,视情相应核减或统筹调剂)。面试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合格分60分,低于60分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
面试结束后,根据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折合计算总成绩,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计划1:1确定体检人员(如总成绩相同,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体检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和程序参照《警务辅助人员公开招聘体检标准》。
政治考核由招聘单位具体实施,标准和程序参照《浙江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警务辅助人员招聘政治考核工作要求及说明》等要求进行。政治考核过程中,考生需提供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体检和政治考核不合格或放弃的,其缺额从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公示、聘用
根据考试成绩、体检结果和政治考核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招聘的,由招聘单位办理聘用手续;对有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根据有关规定进行统一集中培训。考生接到聘用通知后,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者,取消聘用资格。
合同和待遇
聘用人员按照现行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工资待遇实行层级化管理,缴纳“五险一金”。
其他事项
1.报考人员在报名及资格审查中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否则将取消报考和聘用资格。资格审查环节贯穿本次招聘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存在不得报考情形的,将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
2.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执行。
3.招聘过程相关信息均在“临安公安微信公众号”发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4.体能测试前要进行适当锻炼,评估身体状况,有身体不适的应慎重是否参加体能测试,否则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5.本公告及未尽事宜,由杭州市公安局临安区分局负责解释。
6.咨询电话0571—63750716(工作日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