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架开通后的交通组织措施
(一)限制通行规定
1.禁止行人、非机动车及摩托车通行。
2.禁止货运车辆通行。
3.禁止载运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品以及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的机动车通行。
4.车辆通行规则根据杭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关于调整工作日高峰时段区域“错峰出行”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之规定施行。
(二)速度管理
通城高架路主线限速80公里/小时,E2、W2、SE、ES、WS、E4、W5匝道限速40公里/小时,通城路限速50公里/小时。道路限速标志标明的车速与上述车道行驶车速规定不一致的,按照道路限速标志标明的车速行驶。
温馨提示
由于通城高架路萧绍路以南和站通路(通城路-黎端路)仍处于封闭施工状态,如需对交通组织措施再作调整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另行通知。请广大机动车、非机动车驾驶人和行人自觉遵守本通告规定,并服从现场民警和管理人员的指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