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金管理环节
突出“预算+负面清单”。要求有省级财政支持的新型高校,在支持周期内,每年按同级财政要求编制学校年度收支预算;建立“负面清单”制度,明确财政经费不得用于对外投资、偿还债务、支付利息及罚款、捐赠赞助等支出,不得用于全校范围内普遍提高人员薪酬待遇,不得用于省内高校等全职人员引进,不得提取工作经费或项目管理经费,不得用于与建设项目无关的其他开支,不得用于按照国家规定不得列支的其他支出。
绩效评价环节
突出“节点+结果”。在项目建设周期内,围绕年度、中期和期满三个主要节点开展绩效评价。
期满考核评价结果经报联席会议审议后,作为下一轮建设周期省级支持的重要依据。
▶对于成效特别突出、总体评价高、期满考核A等的新型高校,下一轮建设中加大支持力度;
▶对于执行成效明显、总体评价较高、期满考核B等的新型高校,下一轮建设中维持支持力度;
▶对于执行成效不明显、总体评价一般、期满考核C等的新型高校,下一轮建设中减少支持力度;
▶对于执行成效低下、总体评价差、期满考核D等的新型高校,视情况追回财政支持资金,下一轮建设不再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