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月1日起,杭州无房租赁如何提取住房公积金?具体如何操作?一起来看。
今年起,无房租赁提取住房公积金限额具体标准:杭州市区(含萧山区、余杭区、临平区、富阳区、临安区)为1500元/月,桐庐县为1050元/月,淳安县为750元/月,建德市为600元/月。
温馨提示:
缴存人家庭租住公共租赁住房的,按照实际租金支出提取本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即提取本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合计不得超过实际租金支出。
热点问答来了
无房租赁提取需要符合哪些条件?
需要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本人及配偶在公积金缴存地无自有产权住房且租赁住房。
无房租赁提取限额标准调整后,可提取额度如何计算?
可每年提取一次或按月提取,提取限额不超过12个月。以杭州市区为例,结合疫情防控期间的提取政策,2022年6月前每月限额为1200元/月,6月起为1500元/月。例如,2023年1月来提取,可提取金额计算规则为:1200×4(202202至202205)+1500×8(202206至202301)=16800。
已办理公租房按月转账,但仍有账户余额的,能否按无房租赁提取?
不能。
公共租赁住房可提取额度是否参照执行?
不参照执行。公共租赁住房提取额度仍以实际房租支出为标准。
如何通过浙江政务服务网和浙里办APP办理“租赁自住住房提取公积金”业务?
方法一:浙江政务服务网
电脑网页端打开“浙江政务服务网”,首页点击“个人服务”,进入个人服务页面,按顺序选择杭州市→按部门→市公积金中心。
在市公积金中心业务列表中,找到“公积金提取→租赁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点击“在线办理”。
选择“个人用户登录”,输入用户名、密码和验证码登录(或打开浙里办APP扫描二维码登录),点击“同意授权”,手机打开浙里办APP,扫描屏幕二维码进行“人脸验证”。
选择办理情况,按照“在线填表→上传材料→信息确认”顺序,依次填写或确认相关信息,即可办理“租赁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