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儿童友好型城市
图片1.推动普惠托育服务发展。出台《杭州市普惠性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认定管理暂行办法》,明确政策实施对象、认定条件、认定程序和支持政策。每个乡镇(街道)原则上至少建有1家普惠性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
2.完善儿童福利保障体系。加大对困难家庭的重病、残疾儿童基本生活保障和专项救助力度。落实孤儿、困境儿童等基本医疗保障政策,其个人缴费部分由当地财政给予补助。
3.推进社区托育设施建设。严格落实《杭州市婴幼儿照护服务设施配建办法》,合理规划布局与常住人口规模相适应的婴幼儿照护服务设施,并将其纳入社区配套用房统筹规划建设。鼓励有条件的企事业单位在卫生健康、民政、教育部门监管下建设托育机构。
4.加强对家庭婴幼儿照护的支持和指导。创新方式方法,利用数字化手段开通异地社保和医保,支持人才随迁老人家属、亲属来杭照护婴幼儿。整合利用现有资源,加快建设管理规范、温馨安全、标识统一的社区(村)婴幼儿成长驿站,延伸儿童健康管理服务。
5.加强生命早期1000天健康保障。切实做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妇幼保健服务工作,为婴幼儿家庭提供新生儿访视、膳食营养、生长发育、预防接种、安全防护、疾病防控等服务。协同推进儿童残疾预防、早期筛查、诊疗康复,扩大残疾儿童康复救助项目的年龄范围,提高救助标准。
6.推进儿童友好成长空间建设。加强儿童友好街区建设,推进城市街区、社区、道路以及学校、医院、公园、公共图书馆、体育场所、绿地、公共交通等各类服务设施和场地适儿化改造。
7.加快发展托育服务产业。鼓励利用存量建筑,在符合准办标准和消防技术规范的前提下,开办嵌入式托育机构。组建行业协会,搭建婴幼儿托育服务行业协作平台,推动产业链延伸发展,支持扩大优质托育服务供给。
特色亮点
《方案》重点明确了杭州市“一老一小”全局性、根本性、关键性的主要工作,概括起来主要有以下三个亮点:
1
突出两个友好城市建设理念
《方案》围绕建设老年友好型城市和儿童友好型城市,进一步丰富了“一老一小”的工作内涵,工作内容涵盖了养老产业、儿童友好成长空间等特色内容。
2
突出政策的可操作性
《方案》将重点任务清单化、责任化,明确每一项重点任务的责任单位,提出了涉及要素保障、队伍建设、组织保障等一揽子政策举措,确保任务能落地并取得实质性成效。
3
强调与国家及省相关政策的一脉相承
《方案》与《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养老托育服务健康发展的意见》等文件有机衔接,坚决贯彻落中央有关精神,并按照新形势新要求,提出“一老一小”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主要目标和重点任务,确保“一老一小”相关政策实施的连续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