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两地深夜通报!杭州多地发布最新通告
杭州网  发布时间:2022-10-22 08:30   

10月21日0-18时,杭州新增2例新冠病毒无症状感染者,集中隔离点检出。

无症状感染者1:省外来杭人员,抵达后即纳入管控,集中隔离点检出。

无症状感染者2:省外来杭人员,外地协查密接,抵达后即纳入管控,集中隔离点检出。

目前以上人员已闭环转运至定点医院隔离,情况稳定。

涉及我市范围内的公共场所轨迹如下:

10月17日:K554/551(4车厢)

与上述活动轨迹有时空交集的人员请立即向所在社区(村)报告并配合落实相应疫情管控措施。

希望广大市民积极配合疫情防控工作,进一步提高防范意识,持续做好个人日常防护,按要求参加常态化核酸检测。

省外来杭返杭人员,要提前主动向所在社区报备,可通过下方小程序进行申报,建议在抵杭前24小时内完成报备,并配合落实相应的疫情防控措施。

我市对7日内有疫情高风险区旅居史的来(返)杭人员实施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对7日内有疫情中风险区旅居史的来(返)杭人员实施7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如不具备条件,采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对7日内有低风险区旅居史的来(返)杭人员实施3天日常健康监测。

对高中低风险地区来(返)杭人员实行相应健康管理措施的基础上,其他省外来(返)杭人员应在抵杭后执行“三天三检三不”,核酸三天每天一检(第一天在入杭后1个半小时内完成“落地检”),期间不聚餐、不聚会、不出入公共场所。后续按照常态化核酸检测要求每72小时自觉完成1次核酸检测,并做好自我健康监测,密切关注自己和家人的身体状况。


温州苍南县发现1例新冠肺炎阳性感染者

为从事冷链食品的重点人员

10月21日18时,苍南县在集中隔离点检出1例新冠肺炎阳性感染者。该感染者为从事冷链食品的重点人员,目前该感染者已转运至定点医院。

请广大群众主动配合疫情防控工作,落实常态化核酸检测,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维护正常生产生活秩序,落实个人健康防护措施,养成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保持安全社交距离等卫生习惯。

苍南县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

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0月21日

诸暨发现一例省外输入阳性感染者

乘坐K759次列车抵达

在“应检尽检”中发现

今日凌晨,诸暨发布《关于我市发现一例省外输入新冠病毒阳性感染者的通报》——

2022年10月21日22时41分,接我市疾控中心报告,原市委党校“应检尽检”核酸检测点发现一例单管阳性。我市立即启动应急处置程序,迅速进行流调溯源,并开展重点人员、场所的排查和临时管控等处置工作。经初步流调,确认省外来诸人员李某为阳性感染者,7天内无省内旅居史,目前已闭环转运至绍兴市定点医院。现将该人员在我市的主要活动轨迹公布如下。

10月21日15时06分

到达诸暨站(乘坐K759次列车02车厢001座),由工作人员闭环转运至原市委党校“应检尽检”核酸检测点。

10月21日15时39分

到达原市委党校“应检尽检”点进行核酸检测。

10月21日15时50分

乘出租车(车牌号为浙DT5269)返回大唐街道柱嵩社区柱嵩村楼家539号家中。

10月21日16时15分

到达家中,直至管控无外出活动史。

请与上述活动轨迹有时空交集的人员,立刻向所在村(社区)、所属单位、所住酒店报告,做好自我防护,并配合相关健康管理措施。

请广大市民不恐慌、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主动配合疫情防控工作,自觉遵守法律法规,落实个人健康防护措施,保持安全社交距离,积极接种疫苗,共筑防疫屏障。 

诸暨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

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0月22日

宁波网信、公安重拳整治虚假涉疫信息!公布一批典型案例

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全市上下勠力同心、众志成城,全力抗击新一轮疫情。但仍有个别网络平台账号持有人制作、传播虚假信息,给疫情防控工作造成不良影响。宁波市网信系统加强属地网站平台管理,加大网信执法力度,会同公安部门重拳出击整治各类虚假涉疫信息。现公布一批典型案例。

1

10月19日,微信视频号“甬城某某”发布“大白排200米长龙防疫”“志愿者和居民接力配送物资”两个视频,将其他地方抗疫人员集结出发、志愿者配送物资的视频移花接木,宁波市网信办依法约谈该微信视频号持有人,责令立即撤下相关视频,并进行警示教育。

2

10月18日,余姚网民金某某在未经核实的情况下,通过微信群散播“余姚市泗门镇已经六个初筛阳性了”的虚假涉疫信息,因其情节较轻且认错态度较好,被公安机关批评教育处理。

3

10月18日,北仑网民李某某在未经核实的情况下,通过微信群散播“前宋村发放物资的是阳性”的虚假涉疫信息,因其情节较轻且认错态度较好,被公安机关批评教育处理。

4

10月16日,北仑网民施某某在未经核实的情况下,通过微信群散播“碧水云台那个爷爷去了舞厅传给了孙子”的虚假涉疫信息,因其情节较轻且认错态度较好,公安机关对施某某予以批评教育处理。

5

10月15日,象山网民冉某在未经核实的情况下,通过个人抖音号散播“石浦出现了阳性”“今天全厂做核酸,发现了阳性”等虚假涉疫信息,造成不良社会影响,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处罚。

6

10月14日,北仑网民王某某在未经核实的情况下,通过新浪微博散播“天一封了”的虚假涉疫信息,因其情节较轻且认错态度较好,被公安机关批评教育处理。

互联网不是法外之地。宁波市网信办将始终坚持对虚假涉疫信息“零容忍”态度,积极会同公安机关严厉打击编造、散布、传播虚假信息的违法违规行为。网信部门再次提示,网站平台要切实承担起主体责任,依法依规从事互联网信息服务。请广大网民切实提高对网络虚假信息的辨别力,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共同为坚决彻底打赢疫情防控硬仗而努力。

杭州多地发布通告:进一步加强“场所码”扫码核验工作

10月20日、21日,杭州拱墅区、钱塘区、临平区、萧山区、富阳区等地相继发布最新通告,进一步加强“场所码”扫码核验工作。

关于进一步加强“场所码”扫码核验工作的通告

为进一步提升疫情防控水平,有效发挥扫码核验的“数字哨兵”作用,现就进一步加强“场所码”扫码核验工作通告如下:

一、场所码“应赋尽赋”

坚持“谁管理、谁负责”“谁经营、谁负责”“谁组织、谁负责”,交通场站、商场超市、农贸市场、宾馆酒店餐饮、文体娱乐场所、银行、证券、宗教场所、医疗机构、经济园区内单位、教育培训机构、旅游景点、社区小区、沿街店铺等重点场所要实现“场所码”全覆盖,应领尽领。各场所管理(经营)者要严格落实扫码查验要求,确保扫码通行措施落实到位。

二、场所码“应查尽查”

各场所管理(经营)者要切实承担起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场所码“一扫三查”,坚决杜绝不扫不验、只扫不验等不严不实行为,确保“逢进必扫、逢扫必查、逢异必报”。相关部门和属地街道要常态化开展“场所码”扫码核验巡查,对扫码核验执行不到位的单位加大惩处力度,通过查处一批威慑一片,督促场所单位落实好主体责任。

三、场所码“凡进必扫”

市民在进入公共场所时应当主动扫“场所码”,并向场所现场工作人员展示扫码结果。未能正常扫码时,请向现场工作人员寻求帮助。扫码情况存在异常的,应当主动配合场所管理者和相关部门应急处置。请广大市民相互提醒、相互监督、携手互助,共同遵守扫码验码等防疫要求。

各场所管理(经营)单位、全体市民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强化扫码核验的行动自觉,共同筑牢疫情防控安全线。

来源:杭州发布、苍南发布、诸暨市防控办、宁波发布、拱墅发布、临平发布、萧山发布、富阳发布  作者:  编辑:郑海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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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两地深夜通报!一地在冷链食品从业人员中检出;一地发现一例省外输入感染者,乘坐K759次列车抵达。21日0-18时,杭州新增2例无症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