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消息!新增22件事项 可“跨省通办”!
杭州网  发布时间:2022-10-09 07:44   

日前,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扩大政务服务“跨省通办”范围进一步提升服务效能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新增22项政务服务“跨省通办”事项,具体有哪些?一起来看看。

《意见》明确,按照需求量大、覆盖面广、办理频次高的原则,新增异地电子缴税、开具税收完税证明、单位社会保险费申报、临时居民身份证办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登记和待遇申请、5种门诊慢特病费用结算等22项政务服务“跨省通办”事项。

全国政务服务“跨省通办”新增任务清单(共22项)


来源:杭州发布  作者:  编辑:高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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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扩大政务服务“跨省通办”范围进一步提升服务效能的意见》,新增22项政务服务“跨省通办”事项,具体有哪些?一起来看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