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出台行动方案 促进这些人就业
杭州网  发布时间:2022-09-18 08:34   

发动社会力量

助力残疾人就业

支持各类企业开展各种形式的就业助残活动,组织一批头部平台、电子商务、快递等新就业形态企业,开发一批岗位定向招聘残疾人。倡导对在平台就业创业的残疾人减免加盟、增值服务等费用,并提供宣传推广、派单倾斜、免费培训等帮扶。

各级慈善总会和残疾人福利基金会应利用自身优势,积极开展以帮扶残疾人就业为主题的公益慈善项目和活动。发挥各级各类残疾人专门协会、扶残助残社会组织、残疾人就业创业带头人等作用,打造一批具有一定市场规模、运行稳定的助残就业品牌项目。充分发挥劳务派遣公司、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在残疾人就业供需对接方面的作用,对推荐残疾人稳定就业1年以上的,按人数给予奖励。

加强就业困难残疾人

就业保障

建立健全残疾人就业能力评估制度,切实做好劳动年龄段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的未就业持证残疾人的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工作,按规定落实就业扶持政策。低保家庭残疾人初次就业、再就业的,3年内所获得的就业收入可不计入家庭收入,3年后符合条件的给予1年渐退期。

持续推进“残疾人之家”规范化建设,健全辅助性就业项目(产品)调配机制,为精神、智力和其他重度残疾人开展辅助性就业创造更加有利的条件。加大残疾人托养(庇护)照料机构管理服务、残疾人专职委员等助残类公益性岗位开发力度,村(社区)便民服务、保洁、保绿等公益性岗位优先招聘符合条件的残疾人。

促进农村残疾人

就业增收

创新低收入残疾人家庭资源性财产增收模式,探索推广“飞地抱团”等项目,拓宽农村残疾人增收渠道。加强政策扶持和全流程服务,帮助农村残疾人或其家庭成员从事种植、养殖、加工、乡村旅游、农村电子商务、农村寄递物流等行业。

整合现有残疾人扶贫基地、来料加工基地、创业孵化基地,建立一批高标准残疾人就业创业基地。农民实用技术培训应向农村低收入残疾人倾斜。鼓励引导农业龙头企业、农村专业合作社、种养业大户吸纳和带动农村低收入残疾人就业创业。

开展残疾人大学生

就业精准服务

做好高校残疾人毕业生就业相关政策宣讲、技能培训、岗位推介等工作,落实各类就业扶持及补贴奖励政策。将高校残疾人毕业生就业工作纳入“三服务”重点内容,建立“一人一策”服务台账,开展“一对一”精准服务。组织开展面向高校残疾人毕业生的各类线上线下就业服务和招聘活动。

将高校残疾人毕业生作为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带头安排残疾人就业的重点对象。对难以通过市场化方式实现就业的应届高校残疾人毕业生,通过开发合适的公益性岗位妥善安置。

来源:杭州发布  作者:资料/浙江发布  编辑:高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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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促进浙江残疾人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近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浙江省促进残疾人就业行动方案(2022—202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