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元庆同志逝世
杭州网  发布时间:2022-08-10 07:10   

中国共产党党员,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原正院长级巡视员、离休干部孙元庆同志(享受按副省长级标准报销医疗费待遇),因病医治无效,于2022年8月2日在杭州逝世,享年94岁。

孙元庆同志,1927年11月出生,浙江杭州人,1945年5月参加革命,1948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历任新四军独立旅警卫连战士;华东军区一纵供给部警卫排、自动营警卫连战士,总供给部通讯排通讯员,警卫旅二团三营七连副班长、班长;上海市人民法院法警队副班长,市政府警卫队警卫员、副小队长,公安总队四团一营四连副排长、文化教员;杭州市人民法院秘书科人事干事、副科长,江干区人民法院刑事庭庭长、副院长,西湖区人民法院副院长、院长、正院长级巡视员等职。1988年2月离休。

来源:杭州日报  作者:  编辑:汪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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