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促消费实施细则“四连发”!关键词:新能源汽车、制造业、批零住餐、首店经济
杭州网  发布时间:2022-06-30 07:45   

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企业

拥有“专属福利”

对于批发、零售、住宿和餐饮企业,出台《加大批零住餐业支持力度政策实施细则》,鼓励企业多措并举促消费。《细则》从季度销售额和月度零售额两个维度制定奖励标准。其中,在库限上批发和零售企业2022年3—4季度各单季销售额增速高于10%,单季销售额增量每达6000万元奖励3万元;对在库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企业2022年3—4季度各单季营业额增量每增300万,奖励15万元。对在库限上批发和零售企业2022年6月—12月各月度零售额增速高于7%,月度零售额增量每达1000万元,奖励5万元;对在库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企业2022年6月—12月各月度餐饮收入(含商品销售额)增量20万—50万元(不含)奖励2万元,餐饮收入(含商品销售额)增量50万—100万元(不含)奖励3万元,餐饮收入(含商品销售额)增量每达100万元奖励5万元。单个企业符合多种奖励的,取金额最高值,单季合计不超过600万元。奖励执行时间为2022年6月—12月。

引进国际一线品牌、国际顶级品牌首店

运营主体可获奖励

《关于发展“首店经济”推动杭州消费转型升级政策的实施细则》明确,对每引进1家国际顶级品牌首店(旗舰店)、国际一线品牌首店(旗舰店),且纳入限额以上统计的,分别给予其运营主体100万、60万元奖励,分三年按比例兑现,《细则》实施范围包括杭州市行政区域内2022年度引进的品牌首店。符合条件的申报主体须在2023年3月前向属地政府提交相关申报材料。


来源:杭州日报  作者:记者 金华珊 通讯员 王聪  编辑:高婷婷
返回
四个细则分别关于新能源汽车购车补贴、支持制造业企业成立销售公司、加大批零住餐业支持力度和发展“首店经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