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两会代表委员建议 出台实实在在的政策降低生育成本
杭州网  发布时间:2022-01-22 07:20   

浙江提高三孩家庭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优先放款

省两会代表委员建议 出台实实在在的政策降低生育成本

如加强税收和住房支持,适当减免孩子学费医疗费等

1月20日,在国家卫健委2022年首场例行新闻发布会上,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副主任曹启峰介绍,浙江推进构建“育儿友好型社会”。

具体包括女性在享受国家规定产假的基础上,一孩延长产假六十天,二孩、三孩延长产假九十天;在子女三周岁内,夫妻双方每年各享受十天育儿假;在保障性住房配给方面,对多孩家庭予以倾斜,提高三孩家庭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并予优先放款。

为什么加大“三孩”生育政策支持力度?

来看一组数据:2021年我国人口自然增长率为0.34‰,较上年末下降1.11个千分点,出生人口“五连降”,出生率创新低。同时,我国人口老龄化问题持续加重。

因此,生孩子不仅是家庭的事,也是国家的事。2021年8月20日,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决定,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标志着“三孩”生育政策正式入法。

政策放开了,年轻人还是不愿生?浙江大学社会调查研究中心副主任、教授刘志军去年接受我们采访时表示,这背后有成本与收益的考虑,大家普遍反映养孩子太累,太耗费金钱和精力;有价值观、生活观的变化,现年轻人崇尚自由,觉得两个人生活很好了,为什么要生个“拖油瓶”;也有社会压力的现实,教育的投入,房价的高企,以及养老、工作、生活的压力。这些都让年轻人对生育产生恐惧。

从1982年计划生育政策成为基本国策,到去年的“三孩”放开,国家对于生育政策的调整,适应了社会发展变化和人民需求。但放开“三孩”生育政策并不是解决现在年轻人不愿意生孩子的问题,而是释放增量,满足生完“二孩”后仍具备生育意愿和条件这部分人的愿望。

如何让更多年轻人愿意生孩子?在这次省两会上,不少代表委员围绕着“三孩”政策建言献策。

马高祥

省人大代表、绍兴市中心医院医共体总院

党委书记、院长

生育三孩的背后不仅是“生”的问题

关键在于“养”

关于三孩“生”与“养”的问题,马高祥很有感触,也做了不少的调查研究。以他所在的医院为例,1600余名职工,当初放开二孩的时候,有200多位职工生了二孩。但在三孩放开;从去年五月底至今,没有一个育龄妇女孕育三孩。

“用一句话来总结,生或不生,虽说是家庭的主观选择,可是却受各项客观因素的制约。给予生育权已经远远不够,只有相关配套措施到位了,拥有了更多生育权的家庭才会去使用。”

对此,马高祥建议,首先要营造更优越的生育环境,建议从法律法规、政策措施、道德观念、城市建设、社会服务等多维度进行妇女友好型社会的构建,给予婚育女性更多的理解、尊重,以及实质性的奖励。

二要出台实实在在的政策,降低生育成本:“从孩子出生、成长直至养育成人,不得不说经济成本是极高的,这也是相当一部分人不愿意养育三孩的原因。建议将幼托和幼儿教育纳入基本义务教育,减轻养育子女的成本负担。发展0-3岁的普惠托育服务体系,推进教育公平与优质教育资源供给,降低家庭教育开支。”

同时加强税收和住房支持,修改个人所得税法,研究推动将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费用纳入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房屋的税收,根据孩子的多少进行适当的减免,有差异化的体现。另外,在孩子成长的过程中,学费、医疗费等,也可考虑适当的减免。

三是改革教育制度。马高祥说,很多人不愿意生三孩,是怕孩子以后“成不了材”,建议政府在取缔校外学科培训,积极减负的同时,重新审视教材和中考升学率的合理性,加快推进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普通高中和职业技校双元制,提供优质的职业教育,营造“蓝领可能比白领吃香”的未来现实。

“通过这三个方面改善生育环境,让育龄妇女能够放心、安心,轻装上阵,提高我们的生育力。”

周国军

省人大代表、宁波市奉化区小草电力志愿服务队理事长

将幼儿教育

纳入基本义务教育

减轻养育子女的成本负担

生三孩意愿不强的原因是多方面的,经济方面的压力,住房、教育、医疗等三座大山,这个改变需要一段比较长的时间。

相对于男性而言,女性在三孩方面需要付出更大的代价,这方面如何弥补需要认真考量。尤其是有些单位怕影响工作而造成的性别歧视问题,造成女性在就业、升迁等方面处于不利位置。

“对于有条件、有意愿的适龄家庭,鼓励其生三孩,必须由相关部门、单位等营造合力,出台三孩的配套政策,从而提高这部分人的积极性。”

周国军建议,首先,做好产前检查是育龄妇女的生育保障,可降低生育风险,提高生育质量。建议从第一孩开始,孕妇的产前检查项目包括胎儿基因筛查项目纳入医保报销目录,保证妇女的身体健康。

其次,将幼儿教育纳入基本义务教育,减轻养育子女的成本负担。发展普惠托育服务体系,降低家庭教育开支。比如可以把幼儿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作为一种刚需进行配套。

黄丽珍

省人大代表、杭州士兰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工会副主席

鼓励生育“三孩”

也要保护职场女性的合法权益

“三孩政策实施以来,各地陆续出台鼓励措施,如延长产假、护理假,增设育儿假等,给父母更多的时间照顾子女,但一定程度上也造成企业用工成本上涨。”

黄丽珍表示,虽然各种法律法规明确了企业在招用、录用过程中不能够有性别歧视,但实际开展工作中企业仍旧避免不了会有这方面考量。

保障女性就业合法权益基本逃脱不了两点:带薪休假和不许辞退孕妇,其中可能还有延长产假时间等配套措施,这对女性就业问题的打击是非常严重的。

“只许一孩的时候,企业会一定程度上关注已婚女性的生育情况,更喜欢招聘已经生育的女性;二孩政策开放,公司就会考虑成本问题,即便你能力出众,但两个孩子的生育必然导致长期脱离工作,不如招聘男性。现在三孩开放了,企业大概率会放弃培养女性员工,在招聘环节严卡已婚未生育女性,对未婚女性进行一定的限制。”

黄丽珍建议,在女性就业权益问题方面,已婚未育女性的就业问题必须纳入政府考量范畴。尽管并没有多少女性愿意生“三孩”,但企业的招聘者或管理者都会假想她们要生“三孩”。在这样的背景下,女性就业权益必然受到影响。因此鼓励生三孩的同时,还应当对生育三孩的女职工所在单位进行补贴,可参照残疾人就业保护情况,减免生育保险金。

“三孩”政策放开,对于都市职业女性来说,必然面临回归家庭与职业发展的二选一问题,因此在包容性生育政策下,女性就业将从全职就业向灵活就业转变。例如工作时间的灵活(每天4小时)、工作方式的灵活(远程工作)、雇主的灵活(不定向雇主)、职业的灵活(多种技能的社会化服务)等。所以她建议相关部门尽快研究这种灵活就业方式的系列配套政策的应变。

在生育保险覆盖问题方面,建议生育保险的覆盖范围从已婚女性扩大到从业女性的范围。另外,现行的生育保险报销范围,是以自然怀孕为报销前提的,对于辅助性生育的费用并不报销。但现阶段,很多配偶无法自然怀孕,那么辅助性生育费用生育保险是否应当报销一定比例,也值得探讨。

在企业生育福利问题方面,企业也可以有所作为,比如对生育三孩的职工群体进行福利关爱,包括子女教育公司化托管、生育的福利费用补贴、生育期间的弹性工作机制等。

来源:都市快报  作者:见习记者 汤晨琛 记者 殷军领 朱振辉  编辑:郑海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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