趁“节”涨价? 这些领域的价格不得胡来
杭州网  发布时间:2022-01-19 07:25   

每日商报讯 春节即将来临,为规范价格、维护消费者权益,近日,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向全市各经营者发布关于规范市场价格行为的函告,要求经营者要切实加强价格自律,自觉承担社会责任,遵循公平、合法、诚实信用的原则,为消费者提供价格合理的商品和服务,合法合理行使自主定价权。

函告要求经营者在销售商品和提供服务时,应当严格按照规定进行明码标价。商品标价签、服务价目表或公示板(牌)应标明商品的品名、产地、计价单位、价格或者服务的项目、收费标准、政策依据等内容。不得利用虚假的、使人误解的标价形式或者价格手段,欺骗、诱导消费者进行交易。开展价格促销活动有附加条件的,应当显著标明条件;开展限时减价、折价等价格促销活动的,应当显著标明期限;折价、减价,应当标明或者通过其他方便消费者认知的方式表明折价、减价的基准;通过积分、礼券、兑换券、代金券等折抵价款的,应当以显著方式标明或者通过店堂告示等方式公开折价计算的具体办法。

此外,餐饮、住宿等行业经营者不得采取模糊标价、虚假标价以及两套菜牌、以次充好、短斤少两等形式欺骗消费者。美容美发、洗浴洗车等服务行业,应严格履行价格承诺,不得在标价以外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不得强制服务或者变相强制服务并收费。旅游景区(点)严禁擅自提高价格、捆绑收费、搭车收费。旅行社不得以低于成本的报价招揽游客;不得以“特价”等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宣传招揽游客;不得擅自缩短旅游时间、遗漏旅游景区、减少服务项目、降低服务标准。客运公司、汽车站、火车站及机场应严格执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不得擅自涨价、票外加价;不得搭售或强制收取保险费。电子商务、直播带货等相关网络经营者在网络上销售商品和提供服务时,禁止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标价形式或者价格手段,欺骗、诱导消费者进行交易。

杭州市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各经营单位要认真按照提醒告诫要求,自查整改,进一步规范自身价费行为。“全市市场监管部门将加大执法力度,严肃查处各类价格违法行为;对违法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将予以公开曝光。”

来源:每日商报  作者:通讯员 赵文琼 记者 周佳丽  编辑:汪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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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节即将来临,为规范价格、维护消费者权益,近日,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向全市各经营者发布关于规范市场价格行为的函告,要求经营者要切实加强价格自律,自觉承担社会责任,遵循公平、合法、诚实信用的原则,为消费者提供价格合理的商品和服务,合法合理行使自主定价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