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了!10月1日起正式施行,事关出行、建设、社区服务……
杭州网  发布时间:2021-09-27 15:01   

今天上午,杭州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杭州市无障碍环境建设和管理工作新闻发布会。《杭州市无障碍环境建设和管理办法》经杭州市人民政府第80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目前已正式公布,将于2021年10月1日起施行。

为什么要制定《杭州市无障碍环境建设和管理办法》?

无障碍环境建设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内容和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为残疾人、老年人、孕妇、儿童及其他社会成员平等参与社会生活提供了权利保障。为了实现无障碍环境,早在2004年市政府就出台了《杭州市无障碍设施建设和管理办法》,于2004年5月1日起施行。随着经济和社会发展,无障碍环境建设的需求与标准也发生了变化。特别是近年来,无障碍环境建设的上位法相继出台,2012年、2018年国务院《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和《浙江省实施〈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办法》先后颁布实施,对无障碍环境建设提出了更高要求,面对新形势,有必要制定一部全新的《杭州市无障碍环境建设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主要内容

《办法》分为“总则、无障碍设施建设和管理、无障碍信息交流、无障碍社会服务、法律责任和附则”共六章四十六条。主要对以下几方面内容进行了明确:

进一步厘清了各方责任

无障碍环境建设是一项综合性、跨部门的系统工程,相关部门依法履行无障碍环境建设职责尤为关键,本《办法》细化了城乡建设、城市管理、数据资源等主要部门的工作职责;明确了建设工程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的责任;并提出了全员参与的理念,强调“无障碍环境建设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对有关社会组织开展社会监督、鼓励单位和个人提供捐助和志愿服务、加强无障碍环境建设宣传教育、支持无障碍环境建设科技研发和推广应用等方面予以了明确。

进一步提高了规范标准

对照“重要窗口”的头雁标准和亚(残)运会的现实要求,杭州的无障碍环境不仅要解决“有没有”的问题,更要解决“好不好”的问题,为此,《办法》在总则第八条中提出了“打造国际一流无障碍城市”的要求,并在相关设施建设、信息交流和无障碍社会服务的相关条文体现了相应内容。

进一步明确建设维护要求

《办法》明确了无障碍设施建设要求,规定了特殊教育、康复、社会福利机构等八大类公共场所竣工验收前,残疾人、老年人等社会成员代表可以试用体验。此外,《办法》还进一步强化了保障性住房、公共交通、停车位等方面的无障碍设施建设和管理要求。同时,对已建项目无障碍设施改造、无障碍设施维护等提出了明确的管理要求。

进一步提升完善服务内容

无障碍环境的建设离不开无障碍服务。《办法》在原有“社区服务无障碍”要求的基础上,扩展至“社会服务无障碍”,对公共服务、考试、选举、社区服务、导盲犬导行、应急场所服务等方面提出了无障碍建设和管理要求。信息交流无障碍是无障碍环境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办法》在第三章分别规定了重要的政府信息、政府网站及移动终端应用、公共图书馆、电视节目和影视、电信业务、紧急呼叫系统等应当达到的无障碍标准和要求。

都有哪些新亮点?

跟前一版相比,本版《办法》主要有以下几方面亮点:

一是提出全员参与的理念。推动无障碍环境建设,需要社会各方共同参与。为此,《办法》明确无障碍环境建设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提出了全员参与的理念。《办法》第六条规定,“无障碍环境建设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

任何单位和个人可以对违反无障碍环境建设和管理规定的行为向有关部门进行投诉举报,有关部门应当及时办理和答复。

鼓励单位和个人为无障碍环境建设提供捐助,参加无障碍环境建设的宣传和志愿服务。”

二是推进无障碍的数字化治理。数字化是杭州的优势和特色。《办法》一方面充分利用好我市数字化改革的先进成果,聚焦老年人、残障人士等特殊群体,补齐信息化普惠短板。例如在第九条规定“本市依托杭州城市大脑,推动建设无障碍环境数字化服务平台,推进无障碍环境场景应用,并将无障碍环境建设纳入智慧城市建设内容,为残疾人、老年人等社会成员自主安全出行、交流信息、获得社会服务等提供信息化渠道。” 在第二十九条对政府及部门网站、社会公共服务等网站及其移动终端应用的无障碍建设提出要求。

另一方面,《办法》努力消除“数字鸿沟”,使各类社会群体都能平等方便的获取、使用信息。例如在第三十五条对智能技术运用无障碍提出要求,“提供政务服务和其他公共服务的单位应当采取措施,推广应用适合残疾人、老年人等社会成员需求特点的智能信息服务,根据需要对残疾人、老年人等社会成员使用相关信息化服务给予指导和帮助,并尊重残疾人、老年人的习惯,保留现场办理等传统服务方式。”

三是明确支持无障碍公益诉讼。《办法》第十二条规定,“市、区、县(市)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个人应当支持和配合检察机关依法开展的无障碍环境建设领域公益诉讼工作。

市、区县(市)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及时对无障碍环境建设和管理相关检察建议和司法建议进行书面反馈。”

四是进一步体现系统治理。目前杭州的无障碍设施一个主要问题在于衔接不好,不成系统。为此,《办法》本着系统治理的方针,不仅对新建、改建、扩建的项目提出无障碍设施配套建设的要求,还对既有城市道路和建筑物等无障碍设施改造明确要求;不仅对城市无障碍环境建设提出要求,还明确逐步推进农村的无障碍环境建设。同时,《办法》注重项目与项目之间的通达性,例如在第二十五条规定,“改建、扩建城市道路或者城市道路交通设施改造时,不得破坏人行道和非机动车道无障碍设施的连续性”,并对临时占用无障碍设施的管理和无障碍设施长效维护作了规定,明确了不履行维护义务等行为的法律责任。

五是促进无障碍信息交流。信息交流无障碍是无障碍环境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根据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水平,《办法》第三章第二十八条至第三十三条分别规定了重要的政务信息、网站及移动终端应用、公共图书馆、电视节目和影视、电信业务、紧急呼叫系统等应当达到的无障碍标准和要求。

答记者问

新闻发布会现场,相关单位负责人就有关内容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Q

我们注意到,《办法》第三条明确,市无障碍环境建设和管理领导机构的日常工作由市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承担。这一条在之前的办法中是没有的。请问,这是基于怎么样的考虑,城管部门接下来会怎么做。

A

市城管局:

这个问题,实际上正是本次《办法》修订的一个显著特点,那就是首次以“部门规章”的形式,明确了全市无障碍环境建设的领导机构、日常牵头部门。之所以要明确牵头部门,我们可以从杭州无障碍环境建设的历史中寻找答案。

早在2004年,我市就成立了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为组长的杭州市无障碍设施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市无障碍设施建设的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工作,办公室设在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在领导小组和办公室的组织协调下,我市无障碍设施建设取得了良好成绩。2005年,被国家命名为“全国无障碍设施建设示范城市”;2011年,被国家命名为“全国无障碍建设先进城市”;2011年成功举办“第八届全国残疾人运动会”。2014年,我市整顿非常设机构时,撤销无障碍建设领导小组和办公室。2020年6月,因迎亚(残)运会需要,我市成立了无障碍环境建设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负责指导、督促、协调全市无障碍环境建设。经过一年多的努力,无障碍环境建设在法规、标准等顶层设计,任务目标确立及机制建立,“减存量”“控增量”“补短板”等方面均取得了突出成效。截至8月底,“减存量”全市累计排查问题8.1万件,已累计整改5.6万件,全部问题整改工作计划今年底前完成;“控增量”新建项目无障碍设施建设逐步规范,残障人士专家代表新建项目体验机制已全面推行;“补短板”在全市范围医院、行政服务中心各类助视、助听、导视、文字提示等多项信息无障碍举措全面推开,实现“破题”。市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纷纷呼吁,“无障碍办”这个机构长期存在下去。

无障碍环境建设点多面广,是一项长期的、综合性的系统工程,涉及政府多个部门,市委、市政府反复研究,最终确定由市城管局牵头,体现了市委、市政府对城管部门的信任,让我们充满了荣誉感,同时,这也是一份沉甸甸的责任。作为牵头部门,接下来,我们将从以下几方面做好无障碍环境建设工作。一是立足长远,巩固全市无障碍环境建设的成绩,强化长效管理,畅通市民百姓互动机制;二是优化无障碍环境建设机制,分解《办法》中涉及各部门的工作任务,压实责任,并做好专项宣贯;三是持续推进“减存量”“控增量”“补短板”深化无障碍环境建设,提升城市品位;四是加强宣传,营造人人关注无障碍环境建设的良好氛围;五是充实和固化市、区两级无障碍环境建设人员力量,强化考核机制,充分发挥督促、协调、指导作用。力争在“亚(残)运会”举办、“共同富裕示范区”城市范例打造等重要历史机遇期,书写“杭州经验”、彰显“杭州特色”,努力为中国“无障碍事业”作出积极贡献!

Q

请介绍一下《办法》起草的过程。

A

市司法局:

我局在市残联报送的《办法(草案)》的基础上,根据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的原则,按照立法程序要求,主要做了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广泛征求和听取各方面意见。例如,我们听取了市残联、残疾人促进会及残疾人代表的意见;分别征求了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城管局、市建委等相关部门的意见;征求各区、县(市)、有关乡镇(街道)、社区的意见;征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意见,以及通过网络征求社会各方意见,吸收了大量的有益的意见建议。

二是开展实地察看调研。我们对杭州市区以及县、市的无障碍设施进行实地察看和了解。

三是进行充分的研究论证。召集杭州市立法联系点单位,包括企业代表、相关方面专家等开展论证,对一些重要的、敏感的问题进行了充分的讨论,例如条例第二十三条,关于残疾人驾驶机动车实施停车费减免的内容,条文虽然只有短短几句话,但是具体应怎么减、怎么免,区别在哪里,减免的标准如何等,我们都进行了大量的研究,基于立法技术规范要求,一些具体的标准还需要相关配套政策的支撑。

Q

《办法》第五条明确了各级残联组织工作职责,那么市残联下一步如何履行“组织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前无障碍设施试用体验”?

A

市残联:

《办法》第五条明确规定:残疾人联合会组织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前无障碍设施试用体验。残联的职责是为,在新建、改建、扩建的公共场所竣工验收前,收到建设单位通知后,组织残障人士、技术专家代表试用体验无障碍设施,提出专业的意见建议,并出具体验报告,作为建设单位竣工验收的重要参考。为切实履行好残联组织职责,我们推出了以下举措加以落实和保障。

一是成立组织。由各类别残疾人和无障碍技术专家组成的无障碍环境促进会是开展无障碍体验的重要组织。2000年,杭州成立了全国第一家市无障碍环境促进会;2020年6月前,全市所有区、县(市)全部成立无障碍环境促进会。目前杭州市是全国首个在市和区县两级全覆盖成立专业协会的城市,这为我们开展无障碍试用体验工作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障。现全市共有参与体验的残障人士、技术专家150余人。

在成立组织的同时,市残联多次组织开展业务培训,内容包括无障碍法律法规、规范标准、信息无障碍知识、无障碍体验(督导)等,采取授课讲解和现场体验教学方式,提升试用体验人员的专业化水平和能力,为无障碍试用体验提供重要的技术支撑。

二是规范流程。市残联与建委联合印发《关于做好无障碍环境试用体验和验收的通知》,明确了工作开展的内容范围、操作流程、规范标准和监督举措等,为无障碍试用体验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障和操作依据。首先,由建设单位致残联《体验活动联系函》,残联组织残障人士和技术专家秉持公开公正、统一规范的原则开展试用体验,现场采集问题和拍摄图片,提出意见和建议;然后,经无障碍促进会确认盖章,并报残联备案后,向建设单位出具《无障碍试用体验报告》,附《体验结果情况分析表》。后续,也将积极跟踪建设单位落实整改情况,并对不符合无障碍环境建设工程有关标准的,建设单位不得组织竣工验收提出合理建议。

三是组织实施。按照规范和要求,建委与残联积极配合、共同推动无障碍试用体验的有效落地。根据项目管理权限,分别由市或县级残联组织实施。体验内容重点包括:缘石坡道,盲道,无障碍出入口,轮椅坡道,无障碍通道,门,无障碍楼梯、台阶,无障碍电梯,升降平台、扶手,公共厕所,无障碍厕所,无障碍客房,无障碍住房及宿舍,轮椅席位,无障碍机动车停车位,低位服务设施,无障碍标识系统,信息无障碍等。从2021年1月到8月底,全市共组织开展了240场次竣工验收前无障碍设施试用体验,为确保新建项目不出现新的无障碍问题而尽力尽责。

无障碍环境建设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相信在杭州2022年亚运会和亚残运会召开之际,全亚洲的残障人士和健全朋友们会通过无障碍环境的便利感受到杭城的品质和温度。

Q

《办法》,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如何做好新建工程项目无障碍设施建设的有关监督管理工作?

A

市建委:

在《办法》施行过程中,市区两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将根据部门职责和任务分工,紧紧围绕设计审查、施工过程监管、项目竣工验收等环节做好新建项目无障碍设施建设管理工作。重点是以下四个方面:

第一、加强项目源头管理,严把工程设计审查关。

一是出台设计指南。为进一步提升我市新建工程无障碍建设水平,在原有国标基础上,结合杭州实际,我委牵头制订了更高标准的《杭州市无障碍环境融合设计指南(试行)》,已于2020年12月1日起施行;二是单列设计专篇。要求项目初步设计文本中须包含无障碍设计专篇,对无障碍环境建设相关内容进行单独阐明;三是审查重点关注。在初步设计审批和图审机构开展施工图审查时,对无障碍设计相关规范、标准、指南在设计文件中的落实情况进行重点审核。

第二、加强在建项目管理,严把工程施工质量关。

一是加强技术交底。在无障碍设施施工前,要求现场技术人员做好详细图纸交底,使一线施工人员能够全面准确了解无障碍工程特点、作业要点和质量要求,做到按图施工不偏差。二是严格质量管控。在日常监管中将无障碍相关设施作为原材料检测、施工质量监督的重点内容,加大对无障碍环境设施监督抽检的比例,发现问题督促立查立改。

第三、完善试用体验流程,严把项目竣工验收关。

一是建立体验机制。前期我委联合市残联等单位已制定印发通知,针对不同项目类别,建立了无障碍设施验收前的试用体验机制,真实反映残障人士的体验感受。该机制已明确列入了《办法》,下一步我们将配合市残联,进一步完善试用体验流程,推动机制有效落地。二是实现闭环管理。针对试用体验中发现的问题,要求建设单位对照设计文件和规范标准落实相应整改,并在竣工验收环节中对于试用体验和整改落实情况进行查验,实现工作闭环。

第四、加强业务培训宣贯,提高思想认识和专业能力。

通过政府、协会、企业等各方,组织对无障碍设施规划、设计、施工、管理、质监等从业人员开展多层级、广覆盖的理念、规范、标准培训和宣贯,多途径提高建设行业从业人员无障碍环境建设的意识和能力水平,不断增强执行相关规范、标准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Q

在今年两会报告上,张军检察长专门提到无障碍环境建设检察公益诉讼的杭州经验。《办法》更是在全省范围内将检察公益诉讼明确写入无障碍环境建设地方立法的首次实践,请问,结合杭州检察实践,检察公益诉讼对于无障碍环境建设能够发挥哪些保障作用?

A

市检察院:

去年1月,在市人大常委会监督与支持下,杭州检察机关在全国率先系统化开展无障碍环境建设检察公益诉讼的探索与实践。在这一年多的司法实践中,检察机关监督保障无障碍环境建设的法律实施,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一是督促协同各职能部门履职尽责。发挥行政公益诉讼对依法行政的促进作用,压实相关职能部门主体责任,强化协同协作,推动形成系统治理的共赢格局。二是支持推动民事主体履职担责。针对民事违法主体及其造成的无障碍环境损害,探索应用民事公益诉讼进行惩戒和修复,助力提升全社会无障碍环境共建共治共享氛围。实践证明,将检察公益诉讼纳入无障碍环境建设的法制保障措施具有必要性、可行性。这次《办法》出台,为我们进一步持续深化无障碍环境建设检察公益诉讼提供了更加有力的制度保障。下一步全市检察机关将进一步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作用,坚持系统化治理、体验式监督,强质效、重预防,去存量、控增量,推动《办法》的具体规定实施落实,推动我市无障碍环境建设可持续高质量发展,为立法完善后的良法善治夯实基础。

来源:杭州发布  作者:资料/市城管局、市建委、市检察院、市司法局、市残联  编辑:高明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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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被国家命名为“全国无障碍建设先进城市”。同时,对已建项目无障碍设施改造、无障碍设施维护等提出了明确的管理要求。体验内容重点包括:缘石坡道,盲道,无障碍出入口,轮椅坡道,无障碍通道,门,无障碍楼梯、台阶,无障碍电梯,升降平台、扶手,公共厕所,无障碍厕所,无障碍客房,无障碍住房及宿舍,轮椅席位,无障碍机动车停车位,低位服务设施,无障碍标识系统,信息无障碍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