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实现“病有良医、老有康养、幼有优育”!浙江卫生健康领域明确共同富裕路线图
杭州网  发布时间:2021-09-25 10:10   

为深入推进健康浙江建设,率先基本实现人的全生命周期公共医疗卫生服务优质共享,奋力打造“浙里健康”“浙有善育”名片,为实现共同富裕提供强有力的健康支撑,省卫生健康委近日印发《关于卫生健康领域推进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实施方案(2021-2025年)》。

《实施方案》提出:到2025年,基本建成健康浙江,实现“病有良医、老有康养、幼有优育”,人人享有优质、均等、普惠的全生命周期医疗健康服务。     

——城乡居民更加健康长寿。人均预期寿命达80岁以上,孕产妇死亡率控制在7/10万以下、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控制在5‰以下,居民健康素养水平达40%以上,人群主要健康指标达到高收入国家水平。     

——优质资源更加充裕均衡。千人医师数、千人护士数分别达到4.3人、5人,千人床位数达7.5张;县级公立医院中三级医院占比达30%以上、床位占比达60%以上,县域就诊率达90%、基层就诊率达65%以上。山区26县本科以上医疗卫生人员占比与全省平均之比稳步提升。      

——卫生服务更加普惠共享。城乡居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全覆盖、健康体检制度全覆盖,重点人群家庭医生签约覆盖率达80%以上,每千人拥有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4.5个,重大慢病过早死亡率降到8.5%以下,严重致残致畸出生缺陷发生率控制在10‰以下,总体癌症五年生存率达44%以上。      

——健康制度更加成熟完善。卫生健康数字化改革、健康浙江、“医学高峰”、县域医共体、综合医改等制度和理论创新取得重大突破性成果。健康浙江发展指数达85,市、县(市、区)健康发展差异系数逐步缩小。卫生筹资机制更可持续,卫生总费用占国内生产总值(GDP)比重稳步提升,个人卫生支出占卫生总费用的比例降到26%以下,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稳步提高,中医药发展指数稳步提升。      

到2035年,高水平建成健康浙江,全面建立与高质量发展相适应的城乡一体、医防融合、中西医并重、优质高效的公共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人群主要健康指标全面达到高收入国家水平,人人享有更高水平的全生命周期医疗健康服务,率先实现卫生健康现代化。

具体如何做呢?一起来看~

大力建设卫生健康数字化高地

工作目标:全省域推行“健康大脑+”体系建设,建成“互联网+医疗健康”示范省。全省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实现检查检验互认共享,健康医保卡覆盖90%以上医院,电子健康档案开放率达80%以上,新增5项以上智慧医疗应用贯穿省市县乡村。

突破性抓手:

建设“1+N”浙江健康云。实施卫生健康“云网计划”,健全三级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强化卫生健康领域数据治理,促进医疗健康数据跨层级、跨领域、跨部门互通共享,构建健康数据认知、关联推荐、事件感知、分级预测等模型,形成标准、规范、高质、统一、安全的全省医疗健康大数据中心和数据服务能力体系。

打造“健康大脑+”应用场景。构建群众看病就医“一件事”、院前急救“一件事”等场景,积极推广智慧医疗应用。完善“疫情防控精密智控”“安心打疫苗”场景,构建“阳光心理服务”体系,推动更多智慧健康应用惠及全体居民。

推进一批新技术融合应用。开展智慧医院、医学人工智能创新示范,争创国家智能社会治理实验基地(卫生健康行业),推广应用5G医疗急救、智能辅助诊断、手术机器人等信息技术融合应用。推广可穿戴式、便携化、居家型健康监测设备和健康管理设施。

加快形成强大公共卫生体系

工作目标:重大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救治能力处于国内领先水平,成为公共卫生最安全省份之一。全省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标准化率达100%,传染病收治能力达1.5床/万人,县级以上公立医院公共卫生科设置率达100%,每10万人口精神科执业(助理)医师达4.5名,居民心理健康素养水平达30%。

突破性抓手:

推进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标准化建设。

提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医疗救治能力。依托浙医一院建设平战结合的浙江省公共卫生临床中心,依托浙医二院建设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创伤危急重症立体救治中心,在杭州、宁波、温州建设3个省级重大疫情救治基地。新建在浙国家紧急医学救援队、国家中医疫病防治队、国家中医紧急医学救援队各1支。每个设区市依托1家三甲综合性医院或传染病医院规范设置呼吸道传染病定点收治院区(病区),每个县(市)依托辖区实力最强的1家县级医院规范设置呼吸道传染病院区(病区)。

完善重大传染病疫情应急调度机制。

完善精神卫生和心理健康服务体系。

推动健康知识技能普及。完善院前医疗急救网络,普及急救基本知识和技能,公众急救知识和技能普及率达35%,大中学生急救知识和技能普及率达90%以上,学校、机关、企事业单位和人群密集场所配备自动体外除颤仪(AED)等器材和设施。

健全完善整合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工作目标:基本实现“大病不出省,一般病在市县解决,日常疾病在基层解决”。32家山区海岛县县级医院的医疗服务能力达到国家推荐标准。新增3000家规范化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分别有1000家、350家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达到国家能力提升基本标准、推荐标准。 突破性抓手:

深入推进医疗卫生“山海”提升工程。围绕“3342X”,通过省市级医院结对帮扶,做强山区海岛县县域胸痛、卒中、创伤三大救治中心,做优影像、病理、检验三大共享中心,重点支持建设四个以上临床专科,提升医院管理和公共卫生服务两项能力。鼓励省市级医院与县级医院开展多形式自主合作。

有序推进三甲医院从中心城市向县市延伸。支持高水平省市级医院在符合规划要求下优化空间布局和学科结构,推进有效扩容和均衡布局,高质量建设一院多区。实施委市战略合作工程,构建杭嘉湖、杭绍、甬舟、温衢丽、温台、金义等区域协同发展模式。

深化县域医共体、城市医联体建设。持续深化县域医共体“一盘棋一家人一本账”改革,实质性推进资源重组、体系重构和制度重建,有效打通县乡村机构人财物要素流动瓶颈。鼓励支持县级医院争创三级医院,持续做强做大做优县域医疗卫生服务能力。网格化推进城市医联体建设,提高区域医疗卫生服务整体效能。

实施医疗卫生服务“网底”工程。加强基层卫生人员队伍建设,加大乡村卫生人才定向培养力度,完善“县招乡管村用” 机制,面向乡村两级扩招定向培养医学生达20%以上。

超常规推进“医学高峰”建设

工作目标:医疗临床服务能力进入全国第一梯队,打造全国卫生健康重要科技中心和创新策源地。建成8个委省共建国家区域医疗中心、3个专科类别国家区域医疗中心、4个省级区域医疗中心,三甲综合医院三四类手术占比达45%以上,进入全国前3的学科数量达10个以上,前10的学科数量达30个以上,省域外转病人比例持续下降。 突破性抓手:

建设国家医学中心和国家区域医疗中心。以杭州为中心,以省市龙头医院为引领,打造国内领先的医疗技术高地和区域影响力明显的疑难重症疾病诊治高地。

布局省级区域医疗中心。支持宁波、温州、金华和湖州,建设浙东、浙南、浙中、浙北省级区域医疗中心,打造区域优质医疗服务、医学科研和人才培养高地。支持温州、湖州、嘉兴、衢州、丽水等地建设成为省际边界医疗服务高地。

打造高能级科创平台。加快中科院基础医学与肿瘤研究所建设,积极筹建钱塘实验室,搭建生物技术、人工智能及医学应用一体化新平台,争取建设生命健康领域国家实验室基地。高标准高质量建设中国(浙江)卫生健康科技研发与转化平台,推动卫生健康科技成果转化政策落地见效,打通研究成果转化应用通道。

加强高层次人才培养。加快高水平团队和高层次人才引育,国家级卫生人才数达350人以上。大力实施省卫生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提升高层次复合型医学人才培养能力,开展主要专业的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试点。实施毕业后教育质量提升工程,建设国家全科医学实践教学示范基地。

持续深化“三医联动”“六医统筹”改革

工作目标:公立医院公益性运行机制、人事薪酬制度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取得突破性成果。公立医院药品、耗材等非医疗服务收入占比降到65%以下,公立医院人员支出占业务支出的比例达45%左右。 突破性抓手:

纵深推进“三医”联动改革。坚持“控总量、腾空间、调结构、保衔接、强监管”“五环”联动改革,以药品耗材集中采购为突破口,协同推进医疗服务价格、医保支付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加快构建维护公益性、调动积极性、保障可持续的运行新机制。推广湖州市集成改革经验。

深化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探索实行公立医院负责人年薪制、医务人员全员目标年薪制、年薪计算工分制等多种薪酬分配形式。通过医疗服务价格调整、医保资金结余留用、科技成果转化收益奖励等,拓宽薪酬制度改革经费渠道。

争创国家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试点。

加快推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

工作目标:基本建成中医药强省。创建5个以上国家级中医类别的医学中心、基地和特色医院,新增国家级中医类学科(专科)8个以上,全省中医医疗服务量持续保持全国前三,基层中医药服务量占基层总服务量的35%以上,全省65岁以上老年人和0-3岁儿童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率达80%。公立中医医院在全国绩效考核中总体排名进入全国前十。每千人口中医类执业(助理)医师数达到0.66人。 突破性抓手:

创建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示范区。规划建设13个左右省级中医药综合改革先行区,支持各地在中医特色服务、流派传承创新、中医高能级平台建设、中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等方面先行先试,努力成为国家第一批中医药综合改革示范区。

健全中医医疗服务体系。实施中医医院强院建设项目,建设中医药特色优势鲜明的现代化综合性中医医院,新建迁建扩建中医医院50家,各设区市至少有一所中医类三级甲等中医医院,山区海岛县二级甲等以上中医医院比例达80%。建成一批旗舰中医馆,打造中西医协同旗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所有公立综合医院、妇幼保健院设置中医科。

提升中医药服务能力。面向县级以上中医医院开展中医药重点学科、专病专科和危重症救治能力建设,推广应用浙派中医“百医百方”,开展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和民间中医挖掘传承行动。二级甲等以上中医医院普遍分设针灸、推拿、康复(医学)和3个以上专病专科,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6类中医适宜技术服务全覆盖。15家以上三级公立中医医院进入国家绩效考核A行列。实施15-20项中医药重大研发项目,力争形成一批突破性成果。

加强中西医临床协作。

有效实现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优质共享

工作目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水平持续保持全国领先。城乡居民健康体检制度全覆盖,常住人口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率达50%以上,重点人群家庭医生签约覆盖率达80%以上,高血压、2型糖尿病患者基层规范管理服务率达65%以上。 突破性抓手:

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扩面提质。老年人、儿童、育龄妇女、低收入农户、残疾人、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和退役军人优抚对象等重点人群优先签约、应签尽签。

优化城乡居民健康体检制度。整合城乡居民健康体检制度,统一城乡居民健康体检周期、内容和补助标准等。结合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财政承受能力,优化健康体检项目内容,提高群众参检率和获得感。

推进重点疾病早筛早诊早治。全面推进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尽快建立人群免疫屏障。规范开展儿童规划免疫。优化老年人流感疫苗自愿免费接种。实施老年失智症、帕金森病等神经退行性疾病的早期筛查和健康指导。推进常见癌症预防筛查,做实做优重点人群大肠癌筛查,深化城乡妇女“两癌”检查,推动人乳头瘤病毒(HPV)疫苗接种等宫颈癌综合防治,提高癌症早诊早治率。实施出生缺陷三级预防项目,严重致残致畸出生缺陷发生率均控制在10‰以内。

积极推进“两慢病”全周期健康管理。率先建立针对“两慢病”患者的基层首诊、双向转诊、分级诊疗制度。依托县域医共体,推广基层慢性病一体化门诊和慢性病联合病房建设。推进老年人慢病数字健康新服务。

实施青少年明眸皓齿工程。健全学校卫生工作体系,建立完善儿童青少年视力、口腔健康电子档案,不断提高眼健康、口腔健康服务能力,落实跟踪干预措施。加强近视防控、口腔健康科研攻关和成果转化应用。

率先构建育儿友好型社会

工作目标:基本建立积极生育的支持体系。全省总和生育率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孕产妇和儿童系统管理率均巩固在90%以上,乡镇(街道)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基本全覆盖,每千名儿童儿科执业(助理)医师数达1 名以上,所有母婴室达到省级地方标准。 突破性抓手:

推动构建生育支持政策体系。实施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政策及配套措施。推动完善生育假期制度,适当延长女方生育奖励假和男方护理假,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探索育儿假;推动完善生育保险制度,建立生育成本分担机制;推动健全生育妇女就业保障制度,探索育儿期弹性工作制度;推动完善个税、住房等方面支持性政策措施,多渠道降低生育、养育成本。 实施母婴安全行动提升计划。整合孕前保健、孕期保健、住院分娩、儿童保健、生育服务等内容,提供系统、规范的优生优育全程服务。标准化建设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中心,推动孕产妇、新生儿等保健专科发展,推广3岁以下婴幼儿标准化发育监测筛查。

大力发展普惠托育服务。实施国家普惠托育服务行动,引导用人单位为职工提供普惠托育服务,支持幼儿园开办托班。开展婴幼儿照护服务示范城市创建活动。建立省市县三级婴幼儿照护服务指导中心,加强家庭养育指导服务,推进托育数字化服务。

补齐儿童医疗服务短板。提升县级儿童专科能力,大力发展基层医疗机构“医、防、护”三位一体的儿童健康服务。加强儿科医务人员队伍和儿童危急重症救治能力建设,推动完善儿科医疗服务价格、医疗保障等政策,加快建立儿科分级诊疗制度。

推进母婴室标准化建设。推动所有二级及以上医院的母婴室提质达标;探索融合共建模式,拓展母婴室建设、管理经费保障渠道;在杭州亚运会场馆建设具有国际品质的母婴室;推进母婴室数字化服务,完善省级母婴室智慧服务平台。

全面加强老年健康服务供给

工作目标:基本建立综合连续、中西医结合、覆盖城乡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全省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和二甲及以上中医医院规范设置老年医学科的比例达60%以上。每个设区市至少设立1个安宁疗护培训基地,每个县(市、区)至少建设1个安宁疗护病区,开展安宁疗护服务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达20%以上,每千名老年人拥有医疗卫生机构康复护理床位5.5张。 突破性抓手:

健全老年健康服务体系。推进浙江省老年医疗中心和设区市老年医疗中心建设,强化老年医学、康复医学学科建设。全省新增100家以上老年医院和护理院、康复医院、安宁疗护中心等接续性医疗机构。合理增加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康复、护理床位,提供康复、护理服务。

深入推进医养结合。加强医养结合机构和设施建设,提升服务能力,强化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衔接,鼓励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医养结合服务。提升社区居家医养结合服务能力,支持设立家庭病床,推进数字健康服务适老化改造。

加强安宁疗护服务。积极推进安宁疗护服务规范化建设,鼓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养结合机构等积极创造条件开展机构和居家安宁疗护服务。加强安宁疗护人才队伍建设。宣传安宁疗护理念和知识,提升社会公众认知度和接受度。

来源:浙江发布  作者:  编辑:郑海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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