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阳春永线为全省PPP项目绩效评价“打样”
杭州网  发布时间:2021-09-15 06:54   

新增“融资情况”指标考核

杭州日报讯 昨天,记者从富阳区交通运输局和区财政局PPP中心获悉,富阳春永线PPP项目(235国道灵桥至渔山段工程)建设期考核和支付近日顺利完成。这是杭州市首个,也是全省交通领域首个完成建设期考核并支付的PPP项目。

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是2014年才开始探索的新生事物。简单来说,就是政府选择社会资本,社会资本提供公共服务,政府根据公共服务的绩效考评结果向社会资本支付报酬的模式。据富阳区交通运输局相关负责人介绍,目前富阳有包括春永线在内的13个PPP项目,投资估算278.68亿元。

春永线连接富阳、萧山两地,是一条快速融杭交通走廊。春永线改扩建工程全长10.48公里,按照一级公路兼顾城市道路技术标准设计,双向6车道。

由于道路运维收益无法满足项目自偿性,并考虑项目全生命周期之设计,因此,该项目整体采用PPP运作模式——由政府方出资代表富阳交通集团占30%股权、社会资本方占股权70%比例共同成立项目公司,由项目公司具体负责本项目融资、运维与期满移交工作。春永线中标社会资本联合体为杭州城建发展集团、中铁一局集团和浙江交工集团。PPP项目合作期22年,其中建设期为两年,运营期为20年,预算审核金额约16.6亿元。

其实,春永线去年底已经完成交工验收,实现通车。在PPP项目规范性政策法规尚未完备,且全省范围内PPP项目绩效考核没有先例可循的情况下,富阳相关部门从去年10月份就开始着手准备春永线PPP项目的建设期、运行期绩效考核工作。

绩效评价参与单位包括实施机构、政府方出资代表、项目公司,监督部门包括财政、发改、审计等相关职能部门。富阳区交通运输局作为区政府授权项目实施机构,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由考核咨询单位编制绩效考核方案,经行业专家论证、政府职能部门审查后,再由第三方机构实施考核,考核结果公示。

“当初的PPP项目合同中有些条款是粗线条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评价方法、考核流程需要细化量化,才能形成客观、公正、全面的绩效评价结果。”富阳区交通运输局相关负责人说,春永线PPP项目建设期绩效评价指标共有6项,除了与传统政府投资项目考核类似的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工期、应急处置等常规内容外,特别增加了政府投资项目考核中所没有的“融资情况”一项,“如果项目公司未完成合同约定的注资承诺,则须扣除一定比例的建安费”。

“全省即将迎来PPP项目考核的高峰期,春永线PPP项目建设期考核的顺利完成,为各地PPP项目绩效评价体系的建立提供了范例。同时,首笔建安费的履约支付,提高了富阳财政预算的执行率和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也给社会资本吃下了‘定心丸’。”富阳区交通运输局相关负责人表示。

来源:杭州日报  作者:记者 骆炳浩 通讯员 杨犄 鲍双玉  编辑:汪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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