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了!在浙江这些人可直接申报正高、副高等职称,快看你符合条件吗
杭州网  发布时间:2021-08-02 08:46   

申报评审程序

个人申请

符合参评条件人员自主登录“浙江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与评审管理服务平台”(网址:https://zcps.rlsbt.zj.gov.cn),在线提出申请,并按要求上传相关佐证材料。

审核推荐

申报人评审材料经所在单位推荐,所在设区市人力社保部门审核后,提交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直单位申报人员经所在单位推荐,并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提交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评前公示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初审通过后,即在“浙江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与评审管理服务平台”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评前公示。

组织评审

对公示无异议的,常设组织对申报人的创新能力、标志性业绩和发展潜力进行评价,视情对申报人进行面试答辩。常设组织综合相关情况,采取署名投票方式表决,同意票数达到出席评审会议成员总数三分之二以上的,即为评审通过,取得相应高级职称。

结果公布

常设组织确认通过的人员,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文公布,发放浙江省高级职称电子证书。

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职称“直通车”评审的,一般应在核定的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内进行;所在单位暂无空缺岗位,若符合特设岗位申报条件的,可申报“直通车”评审,评审通过后的聘任、考核等事宜按照特设岗位有关规定执行。

自主评聘单位要制定职称“直通车”评审具体办法和标准,随评聘方案按规定报备同意后组织实施。自主评聘单位符合参评条件人员自主登录“浙江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与评审管理服务平台”,在线提出申请,按隶属关系经当地人力社保部门审核通过后,由单位自行组织职称“直通车”评审。评审结果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认可后,单位再办理聘任手续。

浙江将建立举荐专家责任和信誉制度,对把关不严、未能尽责、存在严重失实的举荐专家,实施退出和问责机制;对勤勉尽责、未谋私利,但举荐人才未评审通过的举荐专家,不作负面评价。

来源:浙江发布  作者:  编辑:高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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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力社保厅近日印发《浙江省高层次创新型人才职称“直通车”评审办法》,自2021年8月20日起实施。《办法》共14条,对参加职称“直通车”人员范围、申报标准、评审程序等作了规定,一起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