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涉企收费专项治理全面启动
杭州网  发布时间:2021-06-09 06:32   

聚焦六大行业,浙江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杭州日报讯 日前,浙江省市场监管局发布《关于组织开展涉企收费专项治理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在全省范围内部署开展为期6个月的涉企收费专项治理行动。

本次专项治理聚焦违规收费易发多发、企业反映强烈、问题较为突出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行业协会商会、交通物流、水电气公用事业、商业银行、电子政务平台等六大行业和领域,旨在有效规范涉企收费行为,增强执收合规意识,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切实减轻企业负担,激发创业创新活力。

具体来说,针对行政审批中介服务,《通知》提出,将重点规范行政机关指定或推荐中介服务机构、没有法定依据设定中介服务事项作为行政审批的受理条件、将其自身应承担的中介服务费用或专家评审费用转嫁给企业,以及中介机构在行政审批、补贴申领等过程中既充当“裁判员”又充当“辅导员”收取不合理费用、违反明码标价规定等行为。

针对行业协会商会收费乱象,全省将严肃查处借助行政权力搭车收费,通过职业资格认定、评比达标表彰活动违规收费以及将政府部门委托事项的费用转嫁给企业承担等行为。

针对交通物流行业和领域,浙江将重点查处机场、铁路、高速公路等领域不执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对明令取消的收费项目(如高速公路救援拖车服务等)继续收费,未执行鲜活农产品“绿色通道”政策、我省车辆通行费减免政策等优惠政策,以及不正当价格行为等各类违法违规行为。

针对水电气公用事业,《通知》提到,接下来,全省将重点督促供水供电供气企业全面梳理现行收费项目和标准,停止收取明令取消的收费项目,清理不合理收费项目,纠正强制性收费行为,降低偏高收费标准。

而面对商业银行利用强势地位转嫁成本、不落实国家及总行层面规定的对中小微企业优惠政策和小微企业“两禁两限”政策、继续收取明令取消的信贷资金管理费、信贷资信证明费、法人账户透支承诺费等行为,《通知》也要求重点查处。

针对电子政务平台,接下来全省将重点查处依托电子政务平台捆绑服务并收费的行为,如以技术维护费、服务费、电子介质成本费、法人数字证书(电子政务)费等名义向企事业单位和个人收取经营服务性费用的行为。

数据统计,2020年全省市场监管部门为保障“1+X”助力复工复产惠企降费政策真正落地,已累计检查供电供气、专业市场、银行、口岸、行政事业单位等14523家,查处涉嫌违规收费6.89亿元,完成清退4.67亿元,罚款1296.61万元。

来源:杭州日报  作者:记者 朱晶晶 通讯员 市闻  编辑:汪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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