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率先!浙江基本实现“城乡同质饮水”
杭州网  发布时间:2021-05-14 17:38   

浙江发布消息 今天下午,省政府新闻办举行浙江省农村饮用水达标提标行动收官新闻发布会,介绍《浙江省农村饮用水达标提标行动计划(2018-2020年)》实施完成有关情况。

在“十四五”期间,浙江将以数字化改革为引领,进一步提升农村饮用水建设标准,加快建设稳定水源工程,继续推动城乡一体化和规模化供水发展,深化城乡供水数字化管理应用,努力办好农村饮用水民生实事,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问:面对去冬今春严重旱情,新建提升的农村供水工程发挥了重要作用。请问有哪些具体做法?还有没有提升的空间?

去冬今春,由于降水持续偏少,浙江多地遭遇罕见旱情。在抗旱保供水中,农村饮用水达标提标成果发挥了重要作用,主要做法是:

一是提升规模化供水水平。在农饮水工程建设中,坚持“能延则延、能并则并”。城市水厂的水能延伸到多远就要延伸到多远,分散的村落的水源能并到大村大镇的就一定要合并,最大限度发挥规模化供水的效益。三年来,全省累计减少单村单点工程6000余处,城乡规模化供水工程覆盖人口比率从80%提升到85%以上,直接缩减单村供水人口300余万人,这部分人口的抗旱保供能力明显提升。

二是科学调度水利工程。一方面是科学调度引调水工程。去年11月中旬至3月初,浙东引水工程萧山枢纽累计向杭州、绍兴、宁波、舟山供水9400万方,同比增加了4400万方,有效弥补水资源时空分布不均带来的供用水影响;另一方面是科学调度大中型水库,早在去年9月,温州市珊溪水库就提前控制发电用水;宁波、绍兴、丽水等地的各大中型水库也在第四季度陆续停止发电,将用水重心全部集中到保证供水上。

三是积极采取应急措施。旱情期间,各地充分发挥县级统管专业管护作用,对供水困难、紧张的区域,采取原水调配、应急配送、节约用水等应急供水措施,实施应急供水保障,保障供水安全。省水利厅的监督热线和各市县级统管机构的应急电话,都坚持24小时在线服务,畅通问题反馈渠道,第一时间响应解决问题。

浙江高山偏远镇村的供水保障能力还不稳定,联网供水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对此,省水利厅已作出专门的计划和安排。“十四五”期间,浙江计划投入861亿元,续建及新建水库、山塘水源工程199座;同时进一步推进规模化供水工程建设,不断提高应对干旱气候条件和突发事件的城乡供水保障能力。

问:浙江是如何确保供水的水质,如何保障居民饮用水卫生的?

卫生健康部门主要负责生活饮用水水质卫生监测,掌握水质基本状况和变化趋势,开展健康风险评估工作。目前已建立起覆盖全省所有乡镇的较为成熟的监测网络,在提升供水水质、保障居民饮水卫生方面重点做了以下四方面工作。

一是科学合理设置监测点,全面开展生活饮用水水质卫生监测工作。一般每2万人设置一个监测点,每年至少在丰水期和枯水期各检测一次,就是发大水和干旱的时候这两个时间点至少要去采一次样,确保平时年份都好于这两个时期。监测水厂至少采出厂水、末梢水各1份,还兼顾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以及自建供水覆盖的学校。在2018年也就是“达标提标”行动第一年,监测工作就覆盖了全省所有的涉农乡镇。农村饮水水质合格率,由达标提标行动前的75.5%提升至2020年92.62%。

二是发现风险隐患,及时通报,督促相关部门进行整改。针对海量的监测数据,卫生健康部门加强对监测结果的分析、评估,及时发现风险隐患,有针对性地提出相应的提升和整改建议。形成专项报告报各级政府,并通报有关部门,确保饮水风险隐患得到有效控制。近三年浙江结合“地方病防治专项行动”,排查省内高水氟地区,确保水氟含量达标,保障当地居民的饮水健康。

三是将健康融入达标提标行动,开展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健康影响评价工作。达标提标行动启动以来,卫生健康部门联合水利部门对40余家“新改扩”达标提标规模化供水工程的设计、建设以及运行管理和监督、监测等各个环节存在的影响水质安全的因素及其危害程度进行评价,发现、控制关键风险点,为工程提升提供重要参考。

四是开展饮水健康宣教,提升公众饮水健康素养。在每年3月22号,也就是“世界水日”,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饮用水与健康宣传活动。

问:浙江城乡一体化供水工作的推进情况如何?

实施农饮水达标提标行动以来,浙江大力实施城乡一体化供水,全力推进城市供水管网向农村延伸,3年来新增城乡一体化供水覆盖农村人口410万人(超额完成既定目标任务),努力实现农村供水与城市供水“同网、同质、同服务”。主要采用了以下工作举措:

一是严格落实城市管网延伸建设任务。2019年,省建设厅编制了《浙江省城乡供水一体化规划(2019-2022年)》,摸清全省新增城乡供水一体化水厂规模、泵站规模、管网长度、项目投资的底数,确保各地城市管网延伸项目有据可依。同时,将城乡一体化供水任务纳入“五水共治”和建设系统年度考核任务,确保项目按时按质完成。2018-2020年,新增改造城市供水管网延伸主干管(水厂至村口)3986公里、新增改造村内管网9887公里,总投资近58亿元。

二是持续降低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通过实施供水管网改造,开展DMA分区计量管理,控制供水管网漏损率。2018-2020年,全省城市公共供水管网核定漏损率连续三年控制在10%以内,满足国家“水十条”考核要求,确保城市管网延伸项目少漏水、多节能。

三是持续开展供水规范化管理考核。省建设厅每年通过各地自查、市级主管部门核实,省级部门抽查的方式对全省各地供水规范化管理进行考核。同时下达专项资金,通过第三方对全省所有市县开展供水水质106项全指标抽样检测,3年来共计检测水样459个,检测指标总计48654项,确保城市供水管理和供水水质安全。

问:近年来,浙江在农村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方面开展了哪些工作,下一步会怎么做?

近年来,浙江深入实施“五水共治”,坚持水环境治理和水生态修复两手发力,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省生态环境厅的主要做法有:

一是强化饮用水水源制度化保障。完善《水功能区水环境功能区划》,在全国率先发布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坚守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红线。会同水利、建设等部门强化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执法监管,全面开展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综合整治,确保饮用水水源安全。

二是提升饮用水水源规范化建设水平。严格落实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要求,一体推进城乡饮用水水源达标提标,完成“千吨万人”及其他乡镇级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划定,开展城乡饮用水水源环境状况评估和基础信息调查。

三是数字化赋能智慧感知。构建监测监控“一张网”,加快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自动监测站建设,完善水质监测制度,监测数据纳入全省生态环境综合协同管理平台,实现数字化动态化监管。会同相关部门对城乡水源地保护、供水工程建设、城乡供水运行、供水工程安全管理责任等信息建档立卡,实行“从源头到龙头”的全链条闭环化监管。

四是推进湖库缓冲带建设。推进24个生态缓冲带试点建设,重点在杭州千岛湖、台州长潭水库“两湖”和湖州苕溪、金华浦阳江“两河”先行先试,打造生态缓冲带样本。印发实施河流、湖库生态缓冲带划定与生态修复技术指南,在13个县(市、区)探索开展全域水生态保护、水生态修复和水生态治理示范试点。

下一步,将高标准完成好城乡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立、治”工作,切实保障农村饮用水安全:

一是深化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加快建立“千吨万人”及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矢量图库,做到两个严格,严格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方案论证和审查,广泛采用专家论证、行政审查、公众参与等方式,确保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方案符合技术规范;严格保护区划分方案报批程序。

二是完成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勘界立标。按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标志技术要求,完成“千吨万人”及以上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现场勘界立标工作,设置保护区标志,落实一级保护区内的物理隔离、短信提醒、警示牌等规范化建设要求。

三是强化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综合整治。组织各地制定实施“千吨万人”及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一源一策”整治方案,严格依法依规开展集中整治,依法责令限期拆除或者关闭保护区违法违规项目。建立完善“技防+人防”的监管治理体系,强化饮用水水源准保护区的精准监管。

来源:浙江发布  作者:  编辑:高明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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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农饮水达标提标行动以来,浙江大力实施城乡一体化供水,全力推进城市供水管网向农村延伸,3年来新增城乡一体化供水覆盖农村人口410万人(超额完成既定目标任务),努力实现农村供水与城市供水“同网、同质、同服务”。严格落实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要求,一体推进城乡饮用水水源达标提标,完成“千吨万人”及其他乡镇级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划定,开展城乡饮用水水源环境状况评估和基础信息调查。达标提标行动启动以来,卫生健康部门联合水利部门对40余家“新改扩”达标提标规模化供水工程的设计、建设以及运行管理和监督、监测等各个环节存在的影响水质安全的因素及其危害程度进行评价,发现、控制关键风险点,为工程提升提供重要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