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岁孩子每天要玩手机 网瘾低龄化触目惊心 一部手机毁掉一个娃?
杭州网  发布时间:2021-05-07 07:34   

对于未成年人使用手机等电子产品的行为,修订后的《未成年人保护法》第70条规定,未经学校允许,未成年学生不得将手机等智能终端产品带入课堂,带入学校的应当统一管理。而对于网络游戏服务提供者,该法也提出了相应的要求:不得在每日二十二时至次日八时向未成年人提供网络游戏服务,应当尽到未成年人个人信息保护义务、有害信息阻断义务、违法犯罪行为记录和报告制度等。

对此,浙江泽鼎律师事务所律师夏谨言认为,修订的《未成年保护法》明确了学校的主体责任,维护了正常教学管理秩序,也保护了未成年人的上网安全。

实际上,对于未成年人在互联网上的安全,杭州已经给出了全国首个判例。

3月11日,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检察院诉国内某知名短视频公司(下称“某公司”)侵犯儿童个人信息民事公益诉讼案,经杭州互联网法院出具调解书后结案。此前,检察机关就该案提出了停止侵权、赔礼道歉、消除影响、赔偿损失等诉求,某公司均无异议,目前已针对存在问题全面开展整改。据悉,该案系民法典实施及未成年人保护法修订后,检察机关针对“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提起的民事公益诉讼全国第一案。

■记者手记

当爱玩电子产品成为一种习惯

上网成瘾的话题由来已久,最早可以追溯到“80后”“90后”的青少年时期,在当时“网瘾”被视作洪水猛兽,也引发过社会的热议。如今当年的少年们大多为人父母,但爱玩电子产品几乎成为一种生活习惯,反映在他们的方方面面,这一习惯不分性别、无关学历,也与工作性质没有太大的关系,吃饭时看手机、走路时看手机、躺在床上还是捧着手机,这样的一言一行都在孩子心底的镜子里投下了镜像。年轻的父母们在焦虑孩子成为低龄网民的同时,也应当从孩子心底的镜子中反思自己的行为,切莫因为自己的放纵使得孩子们上网成瘾。

来源:每日商报  作者:记者 朱光函  编辑:郑海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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