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单身老人情感需求合情合理,社会应更宽容
在杭州市第七人民医院老年科专家陈斌华看来,孤寡老人希望在垂暮之年找个知心老伴走完余生,是人性本能的需求,合情合理,这也是社会文明进步的必然。不过,在现实生活中,老年人追求幸福的道路却不平坦,这也受多方面的因素影响,情况也各异。有些是缺乏感情基础,有些是动机不纯,有些是子女干涉,这些就导致了老年人再婚过程基本上处于“短”“平”“快”的状态。
“老年人不会像年轻人一样花大量的时间去了解另一个人,在一起之前相处时间短,婚后生活平淡,缺乏稳定的基础,出现问题时便会快速离婚。”他解释,年轻人对于情感的需求和对另一半的要求,可能比我们想象中要多,但受身体、精力等影响,再婚老人的生活可能没那么精彩,想象很美好,实际各有各的个性和习惯,很容易引发矛盾。“但只要两人相依为伴,登记结婚也好,搭伴同居也罢,对于老年人追求幸福的举动,作为子女应给予尊重和理解,而社会舆论能够宽容以待。”他强调。
对于单身老年在择偶中的彷徨,不被重视和“小心思”,已到耄耋之年的红娘钱寿伟认为,这是因为他们各有各的过去,各有各的包袱、无奈、不堪,也各有各的难言之隐。“他们要考虑的因素更多,要冲破的传统禁锢也更多,再婚更应该是锦上添花,这些‘小心思’再正常不过。”
不过,任何婚姻一定建立在感情和相互尊重的基础之上,老年人再婚绝不仅仅只是身边换个人这么简单。老年人再婚如果不能做到这一点,婚姻便不能持久。他建议这个年龄段有再婚需求的人,要摆正心态,应以互相照顾为意愿,而不是以利益为目的。“男的不要想找保姆,女的不要想找金主,对等才是正确的婚恋观。”
律师提醒:老年人再婚提防财产纠纷
如今,越来越多的单身老人勇敢追求婚恋的幸福,但与此同时,由于针对老年人的正规婚介机构少,老年人交际面窄,对信息真假判断能力下降等因素,老年人找对象难,也容易出现财产纠纷,甚至是骗财骗色的情况也常见。
北京德恒(杭州)律师事务所副主任、高级合伙人邵瑞青律师发现了一个现象,在她所在的律师事务所所接触的离婚案件中,出人意料的是再婚老人的离婚率比普通夫妻的离婚率要高,且近年来还在持续上升,“闪婚”“闪离”情况似乎比年轻人还常见。从各地法院受理再婚后离婚的案件数量来看,也呈现这一态势。
其突出原因有几点,子女关系紧张,血缘关系最终淡化成财产继承关系;夫妻财产混乱,老人间夫妻共同财产和婚前财产意识不强,且婚姻关系新增了第一顺位继承关系,极易引发财产继承纠纷;新型犯罪方式层出不穷,许多犯罪分子盯上了老年婚恋市场,不仅假中介、假红娘横行,还有借老年结婚之名,行诈骗、侵占、盗窃之实的犯罪案件;老人再婚往往缺乏感情基础,容易因琐事分裂。
邵瑞青律师认为,婚姻自由是宪法赋予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一条也规定婚姻家庭受国家保护,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不过,老年人再婚之前,最好做个婚前财产登记,对夫妻财产进行约定,形成书面协议,不仅可以减少夫妻隔阂,也可以最大程度地避免日后可能出现的继承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