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0元“在杭大红包”兑付细则来了
杭州网  发布时间:2021-01-26 07:46   

都市快报讯 1月18日,杭州市出台《关于开展春节期间面向在杭外来务工人员“十送”关爱行动的通知》,其中1000元的“在杭大红包”刷爆了杭州人的朋友圈。

很多人也在问:这1000元“在杭大红包”怎么申请?我换工作了,该由原单位还是现单位申请?我是个体户、集体户口、自己缴纳的社保,能不能申请?

昨天,市发改委发布《春节红包政策兑付细则》(下称《细则》),大家关心的问题都在这里了。

哪些人可以享受政策?

《细则》明确,政策主要针对在杭务工、非浙江户籍,并在杭缴纳社保的春节期间在杭人员[税务登记注册在杭的企业,市场监管登记注册在杭的个体工商户,发证机关为市级或区、县(市)级政府管理部门的社会组织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

这1000元现金补贴,需要通过用人单位申报,向符合条件的在杭外来务工人员每人发放,补贴会“一键直达”在杭外来务工人员银行账户。

哪些单位可以申请?

本次政策兑付以用人单位为申报主体,申报单位包含三类:

一是企业:企业登记注册住所在杭,且税务登记注册在杭。

这其中不含国有企业、国有控股企业、国有实际控制企业(包括政府性质建设主体)等。

二是个体工商户:登记注册在杭。

三是社会组织:发证机关为杭州市或区、县(市)民政部门。

“在杭”包括主城区

也包括杭州各区(县、市)

要想拿到1000元“在杭大红包”,还需要满足两个条件。

首先,须是2021年2月11日至2月17日期间在杭过年。

需要说明的是,这里的“在杭”,包括杭州市主城区,也包括杭州市各下辖区(县、市);所说的“非浙户籍职工”,也包括符合条件的港澳台及外籍人士。

其次,须是在杭缴纳2020年12月份社会保险(养老险或医保)的职工;也可以是在杭参加工程建设项目工伤保险的职工(2020年12月31日工伤保险仍在有效期内)。

灵活就业人员怎么申报?

非浙户籍灵活就业参保人员,可以以个人身份申报。

但是,本人须在政策发布日(2021年1月18日)前(含当日)持有杭州市域范围内申领的有效《浙江省居住证》,并具有2020年12月在杭灵活就业社保参保记录,经个人承诺留杭过年,可进行政策申请兑付。

补缴社保可以申请吗?

在政策发布日(2021年1月18日)后对2020年12月社保进行补缴的职工不在补助范围内。

换工作了,该由谁来申请?

非浙务工人员在2020年12月有在杭社保记录,此后更换单位的,可由新就业单位通过异议处理通道为其申报,申报须提供2021年新就业单位的社保缴纳证明。

没有社保可以申请吗?

在杭的工程建设项目人员,如果无在杭社保记录,只有工伤保险,也可以申领。具体由工伤参保项目总包单位为其申报,总包单位须符合申报主体条件。

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可以申请吗?

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国有实际控制企业(含政府性质建设主体),可先期自行组织发放补助,不在本次线上兑付范围。

2月1日零时申报通道开放

本次政策将通过“亲清在线”线上申报,通道将于2月1日零时正式开放,2月9日24:00关闭(灵活就业参保人员可选择通过城市大脑App的“亲清在线”栏目申报)。

申报审核通过后,补助资金将实时兑付至员工个人银行账户。

来源:都市快报  作者:记者 殷军领  编辑:郑海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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