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检察内外联动加强“智库”建设
杭州网  发布时间:2021-01-21 06:43   

不断提高新型网络信息犯罪办案质效

杭州日报讯 明明“秒点”鼠标,网速也很快,却怎么也秒不过别人,这样的场景对“抢红包一族”来说不会陌生。在感慨别人手速如此之快的同时,你也许想不到,跟你竞争的可能是一款作弊软件。

“机器作弊和人工作弊违反了抢红包必须本人抢的原则,但两者的危害性不同……”面对这起利用作弊软件抢红包的网络犯罪案件,杭州市检察院召开了一场特别的会议,办案民警、法官、律师、专家学者成了座上客,大家围着圆桌“头脑风暴”,从案件的社会危害性、刑法因果关系等角度各抒己见。

平安,是最基本的民生需求。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指出,要统筹发展和安全,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面对日益猖獗、手段不断翻新的互联网犯罪,以更高质量的办案质效为人民司法,一直是杭州检察人的共识。

杭州检察机关认为,办案既需要检察官的办案思维,也需要借助“外脑”智囊团来补强。为应对各类新型网络信息犯罪案件,杭州市检察院不断加强与高校、互联网企业等单位的常态联动,以研讨、座谈、线上培训、互派交流等形式推进网络信息犯罪案件的师资库、案例库、课程库等“智库”建设。

除了借力外脑智库,杭州检察系统内部也有一支专门办理网络信息犯罪案件的“特种部队”,首批33名成员来自全市两级院,都是在打击网络犯罪上有着丰富经验的检察干警。自2020年3月25日成立以来,这支“特种部队”已指导全市检察机关办理50余件涉新型网络犯罪疑难复杂案件。

去年8月底,由江干区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的高某、张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当庭宣判。该案是“两高”出台《关于办理非法利用信息网络、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后,全国首例“微信解封”案。

“‘微信解封’并不是司法解释里明列的行为,在案证据是否能认定其构成帮助网络信息罪?”有着12年办案经验的检察官潘颖颖有点“吃不准”,她决定向“特种部队”求助。

那么,高某、张某等人的犯罪行为是否达到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标准?在案证据显示,主犯高某专门成立工作室承接微信解封业务,短短五个月内为12000多个微信账号“保号”和“解封”,对象包括诈骗分子、微商和普通用户等。

“网络诈骗在这两年发展迅猛,催生出一系列黑灰产业链,‘微信解封’就是其中一种。”“特种部队”领衔人、全国检察业务专家、杭州市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主任桑涛表示,严厉打击该类黑灰产业,对破坏整个犯罪链条、从源头上打击上下游网络诈骗犯罪意义重大。“通过侦查实验,我们发现在解封微信时系统会有提示,告知用户账号被封停的原因。短短五个月内,高某、张某的流水资金高达百余万。”检察技术人员提供的这条信息无疑为认定高某、张某主观明知增加了确信。

聊天记录、证人证言、被告人供述与辩解……提起公诉的关键证据链最终形成,全国首例“微信解封”案被顺利公诉并获判。

“杭州是互联网之都,很多网络案件是全国乃至全球的第一案,这些新型案例推动着工业时代法律向数字经济时代法律转型。而在这个过程中,杭州应当为全国网络信息犯罪司法提供浙江经验,更应为全球网络空间治理贡献中国智慧。”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副教授高艳东表示。

来源:杭州日报  作者:通讯员 赵云 记者 王艳颖  编辑:汪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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