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月起杭州电费单名称与用电周期一致
杭州网  发布时间:2021-01-19 07:29   

商报讯 近日,记者从国网杭州供电公司了解到,根据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调整全省电力用户抄表周期的通知》,自2021年起,电力用户的实际用电周期与用户电费账单名称一一对应。

国网杭州供电公司营销部副主任朱军解释,简单来说,比如今年2月初收到的电费账单名称是“2月电费单”,但实际支付的是1月份的电费,但2021年2月初收到的电费账单名称将为“1月电费单”,实际支付的也是1月份的电费,实现了电费账单名称和实际用电周期一致。

据悉,此次账单名称调整对用户没有实质影响,用户所缴费用、缴费方式和缴费时间均不发生任何变化,还是当月缴纳上月电费,对于之前符合“两保户”“一户多人口”等用户,也没有任何影响。

唯一有所变化的是,用户在2021年会收到名称为“2021年某某月”的电费账单13张,主要是因为调整衔接,将在2021年1月和2月分别收到两张“2021年1月”的电费账单,内容分别对应的是2020年12月和2021年1月的电费。

来源:每日商报  作者:通讯员 李相磊 记者 潘婷婷  编辑:陈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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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记者从国网杭州供电公司了解到,根据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调整全省电力用户抄表周期的通知》,自2021年起,电力用户的实际用电周期与用户电费账单名称一一对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