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厚度小于0.025毫米的超薄塑料购物袋
和厚度小于0.01毫米的聚乙烯农用地膜
禁止生产和销售。
2
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和一次性塑料棉签
到2020年底,禁止生产和销售。
3
含塑料微珠的日化产品
到2020年底,禁止生产;
到2022年底,禁止销售。
4
不可降解塑料袋
指的是商场、超市、药店、书店、餐饮打包外卖服务、展会活动等用于盛装及携提物品的不可降解塑料购物袋,不包括基于卫生及食品安全目的,用于盛装散装生鲜食品、熟食、面食等商品的塑料预包装袋、连卷袋、保鲜袋等。
到2020年底,市区建成区[上城、下城、江干、拱墅、西湖、高新区(滨江)]的商场、超市、药店、书店等场所以及餐饮打包外卖服务和各类展会活动,禁止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农贸市场规范和限制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
到2022年底,实施范围扩大到所有区、县(市)。
到2023年底,全市所有区、县(市)建成区农贸市场禁止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
到2025年底,实施范围覆盖城乡结合部、乡镇和农村地区的农贸市场。
5
一次性塑料餐具
指的是餐饮堂食服务中使用的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刀、叉、勺,不包括预包装食品使用的一次性塑料餐具。
到2020年底,县城以上建成区、景区景点的餐饮堂食服务禁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餐具。
到2023年底,全市县城以上建成区餐饮外卖领域禁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餐具。
到2025年底,实施范围覆盖城乡结合部、乡镇和农村地区的餐饮外卖领域。
6
一次性塑料吸管
指的是餐饮服务中用于吸饮液态食品的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吸管,不包括牛奶、饮料等食品外包装上自带的塑料吸管。
到2020年底,全市范围餐饮行业禁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吸管。
7
宾馆、酒店、民宿等场所
一次性塑料用品(六小件)
到2021年底,全市星级宾馆、酒店、民宿等场所不再主动提供一次性塑料用品。
到亚运会前,实施范围扩大到所有宾馆、酒店、民宿。
塑料制品禁限管理细化标准可参照国家发改委等九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扎实推进塑料污染治理工作的通知》(发改环资[2020]1146号)相关塑料制品禁限管理细化标准(2020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