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商报讯 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根据国务院以及民政部有关探索开展异地办理婚姻登记的决策部署,经浙江省人民政府报请国务院批复同意,浙江率先在全省范围内试点开展内地居民结婚、离婚登记全省通办。
2020年10月13日起,男女一方或双方常住户口所在地在浙江省的内地居民,或部队驻地、入伍前常住户口所在地或另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在浙江省的现役军人,可以在全省自主选择任一内地居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结婚登记、离婚登记。
涉外国人、港澳台居民、华侨结婚登记、离婚登记以及补领婚姻登记证仍由具有管辖权的设区市民政局和义乌市民政局办理,不实行全省通办。
为避免人员聚集,缩短等候时间,建议当事人提前2-30日登录浙江省民政厅官网、浙江政务服务网或关注“浙江民政”微信公众号、“浙里办”等进入“浙江省婚姻登记网上预约”系统,在全省范围内自主选择内地居民婚姻登记机关进行婚姻登记网上预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