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治塑”再升级 四大类塑料制品不再使用
杭州网  发布时间:2020-10-13 07:49   

今年底全省塑料垃圾实现“零填埋” 

一次性塑料餐具等四大类塑料制品不再使用

每日商报讯 自2007年国家实施“限塑令”以来,浙江积极开展农贸市场、商场超市等重点领域的专项整治,“限塑”工作取得了一定效果。然而,随着生产生活方式转变和新兴业态发展,塑料污染治理工作又面临新的形势和挑战。

今年9月,省发展改革委、省生态环境厅等九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要求拿出治水、治气一样的力度,强势推进塑料污染综合治理。

昨天上午,省政府新闻办举行浙江省加强塑料污染治理工作新闻发布会,邀请省发展改革委、省生态环境厅、省商务厅等相关负责人,介绍《实施办法》相关实施情况。

塑料废弃物约占全省原生生活垃圾量20%左右

《实施办法》按照“禁限、替代循环、规范”的思路,对塑料污染治理提出相应管理要求和政策措施,分为6部分共18条。

“我们将以不可降解塑料袋、一次性塑料餐具、宾馆酒店一次性塑料用品、快递塑料包装为重点,分步骤、分领域禁止、限制使用相关塑料制品。”省发展改革委一级巡视员徐幸说,据测算,塑料废弃物产生量约占全省原生生活垃圾量的20%左右,这四类易泄露、难回收的塑料制品,是塑料污染治理的重点和难点。

同时,《实施办法》也列出了具体的“治塑”目标——

到2020年底,全省塑料垃圾实现“零填埋”;

到2022年底,一次性塑料制品消费量明显减少,替代产品普遍推广;

到2023年底,基本完成城镇塑料污染治理目标,塑料制品生产、流通、消费和回收处置等环节的管理制度基本建立,替代产品开发应用水平进一步提升;

到2025年底,城乡一体的多元共治体系基本形成,农村塑料污染得到有效控制。

“我省的《实施办法》总体上比国家的《意见》提前了两年。”徐幸表示。

四类塑料制品都不能用了

“治塑”,当然要从源头抓起。

根据同时发布的《塑料制品禁限管理细化标准(2020年版)》,浙江将分地区、分领域、分阶段对部分塑料制品实行禁限管理,其中今年涉及9大类。包括禁止生产和销售厚度小于0.025毫米的超薄塑料购物袋、厚度小于0.01毫米的聚乙烯农用地膜、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一次性塑料棉签、含塑料微珠的日化产品、一次性塑料吸管等。

对于普通老百姓来说,《实施办法》的发布意味着,生活中很多塑料制品都不能使用了。具体来说,主要是四大类——

·不可降解塑料袋

《实施办法》要求,到今年年底,杭州市、宁波市、绍兴市建成区的商场、超市、药店、书店等场所以及餐饮打包外卖服务和各类展会活动,禁止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集贸市场规范和限制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

到2022年底,实施范围扩大至全省县城以上建成区。到2023年底,上述区域的集贸市场禁止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到2025年底,实施范围覆盖城乡接合部、乡镇和农村的集贸市场。

·一次性塑料餐具

到今年年底,全省范围餐饮行业禁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吸管,县城以上建成区、景区景点的餐饮食堂服务禁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餐具。

到2023年底,全省县城以上建成区餐饮外卖领域禁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餐具。到2025年底,实施范围覆盖城乡接合部、乡镇和农村地区的餐饮外卖领域。

·宾馆、酒店不再主动提供一次性塑料用品

到今年年底,率先在全省星级宾馆、酒店推广不主动提供一次性塑料用品,并逐步延伸到其他宾馆、酒店、民宿。

到2022年底,全省星级宾馆、酒店等场所不再主动提供一次性塑料用品,可通过设置自助购买机、提供续充型洗洁剂等方式提供相关服务。

2023年底,实施范围扩大到全省所有宾馆、酒店、民宿。

来源:每日商报  作者:记者 范昱  编辑:郑海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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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来说,主要是四大类——·不可降解塑料袋《实施办法》要求,到今年年底,杭州市、宁波市、绍兴市建成区的商场、超市、药店、书店等场所以及餐饮打包外卖服务和各类展会活动,禁止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集贸市场规范和限制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我们将以不可降解塑料袋、一次性塑料餐具、宾馆酒店一次性塑料用品、快递塑料包装为重点,分步骤、分领域禁止、限制使用相关塑料制品。·一次性塑料餐具到今年年底,全省范围餐饮行业禁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吸管,县城以上建成区、景区景点的餐饮食堂服务禁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餐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