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塑令”升级为“禁塑令” 绿色是浙江发展的底色 当然不能允许“白色”来污染
杭州网  发布时间:2020-10-13 07:37   

都市快报

继垃圾分类之后,生态环境治理领域又一重大举措——塑料污染治理拉开了大幕。

昨天上午,浙江省举行新闻发布会,邀请省发改委、省生态环境厅、省商务厅、省市场监管局、省邮政管理局等部门负责人,介绍浙江版《关于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实施办法》相关情况。

塑料,曾几何时,因其质轻、防水、耐用、成本低等特点,广泛融入我们生活的各个场景。但随着无节制泛滥使用,劣势也逐渐显现。

它不可降解,深埋200年不变样,对生态环境造成危害。从世界最高峰珠穆朗玛峰到地球最深处的马里亚纳海沟沟底,目前都有塑料制品发现,严重影响生态;它散落在市区、景区、水体、道路,造成“视觉污染”,与美丽中国建设格格不入。

早在2007年,中国便开始向“白色污染”宣战。当年12月31日,国务院办公厅就发布了关于限制生产销售使用塑料购物袋的通知。

在“限塑令”刚推出的时候,大家都印象深刻,以前超市逛一趟能集齐一个星期的垃圾袋,现在再也没有“免费的午餐”,收银员会多问你一句:“袋子要不要?3毛一个。”

而今天,在即将步入“十四五”之际,再战“白色污染”,我们有了更高的目标。

今年1月以来,国家相继颁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意见》《关于扎实推进塑料污染治理工作的通知》等文件。按照中央统一部署,今年8月中旬以来,浙江、江苏、上海、广东等地纷纷出台具体实施办法,禁止使用不可降解的塑料购物袋。

从“有偿使用”到“禁止使用”—— “限塑令”升级成了“禁塑令”。

一字之差,意义重大。

如果说之前对塑料制品的态度,是受发展阶段所限的迫不得已;那么现在要和塑料污染说再见,折射出的则是中国发展方式的自信,更是一个负责任大国对世界的庄严承诺。

加强塑料污染治理,是全国生态环境建设的一件大事,但对浙江来说有着特别的意义。

浙江是“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的发源地和率先实践地,生态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始终走在全国前列。加快推进塑料污染治理,是浙江建设“重要窗口”、体现“走在前列”的有力支撑,也是持续推进生态文明示范创建、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应有之义,更是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改善生态环境和提升人民生活水平的重要抓手。

绿色,是浙江发展的底色,当然不能容许“白色”来污染。

8月15日,“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提出15周年之际,全省高水平建设新时代美丽浙江推进大会在安吉召开。就是在这次大会上,浙江省明确提出要“推进塑料污染综合治理”。

今年9月,省发展改革委、省生态环境厅、省经信厅等9部门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实施办法》。

根据《办法》,浙江将聚焦不可降解塑料袋、一次性塑料餐具、宾馆酒店一次性塑料用品、快递塑料包装等四类塑料制品污染,重点实施禁止、限制部分塑料制品生产、销售和使用,推广应用替代产品和模式等五项重点工作。

到今年底,全省塑料垃圾实现“零填埋”,杭州、宁波、绍兴建成区的商场、超市、药店、书店等场所及餐饮打包外卖服务和各类展会活动,禁止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

管得严,但政策并没有因噎废食,这次的“禁塑令”有更多人性化的改变,比如从原来我们市民购物的环节扩展到了生产流通回收等环节,比如在购买生鲜、散装水果的时候允许可降解塑料袋的使用,比如更多地关注新出来的快递、外卖生产出的白色污染。

这个好政策能得到落实吗?最后能改变大家的习惯吗?去要求别人不如先从自己做起,这不是一个“他都没做到”的“差生比赛”。从我做起,管好自己,地球村的美好未来必须要有你的积极参与。



来源:都市快报  作者:记者 殷军领  编辑:高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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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9月,省发展改革委、省生态环境厅、省经信厅等9部门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实施办法》。加强塑料污染治理,是全国生态环境建设的一件大事,但对浙江来说有着特别的意义。加快推进塑料污染治理,是浙江建设“重要窗口”、体现“走在前列”的有力支撑,也是持续推进生态文明示范创建、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应有之义,更是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改善生态环境和提升人民生活水平的重要抓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