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发展局 考试时间、科目
考试定于10月31日至11月1日进行,具体时间和科目为: 10月31日 14:00—16:00 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中级) 11月01日 09:00—11:00 社会工作综合能力(初、中级) 11月01日 14:00—16:00 社会工作实务(初级) 11月01日 14:00—16:30 社会工作实务(中级) 11月01日 14:00—17:00 社会工作实务(高级) 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为8月10日至19日,报考人员可以通过以下网站,按告知承诺制的有关要求,在网上直接完成报名和交费流程。 浙江人事考试网 www.zjks.com 中国人事考试网 http://www.cpta.com.cn/ 报考成功的考生可于10月26日至30日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在线打印准考证,按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考试。 报考条件和获得证书 (成绩合格证明)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居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均可申请参加相应级别的考试。 ● 助理社会工作师考试报名条件: 取得高中或者中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4年; 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大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2年; 社会工作专业本科应届毕业生; 取得其他专业大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4年; 取得其他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2年。 ● 社会工作师考试报名条件: 取得高中或者中专学历,并取得助理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证书后,从事社会工作满6年; 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大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4年; 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3年; 取得社会工作专业硕士学位,从事社会工作满1年; 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博士学位; 取得其他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或学位,其从事社会工作年限相应增加2年。 ● 高级社会工作师考试报名的人员,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热爱社会工作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士及以上学位); 在通过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取得社会工作师(中级)资格后,从事社会工作满5年。 ● 专业工作年限计算: 报考条件中涉及专业工作时间期限的,均计算到报考当年年底。以后学历报考的,专业工作时间前后可以累加(脱产学习时间除外)。 ● 获得资格证书(成绩合格证明)条件: 参加助理社会工作师考试的人员,应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2个科目的考试; 参加社会工作师考试的人员,应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3个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相应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成绩合格证明); 参加高级社会工作师考试的人员,应在一个考试年通过应试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高级社会工作师考试成绩合格证明。 告知承诺制报考流程 未注册(首次报考)的人员: 已注册的人员: 其他注意事项 由于个人身份和学历信息提交在线核验,且需经24小时后才能再次登录报名系统报名,请报考人员预留足够的报名时间(尽早报名)。 报名期间,若发现报考信息有误,在未点击“确认”前,报考人员可点击“信息维护”自行进行修改。在点击“确认”或打印“报名表”后则不能再自行修改,若需修改请拨打报考技术咨询电话:0571-88396764、88396765。 如属报考人员传错照片、填错个人信息(如姓名、身份证号、手机号)、选错报考信息(如考试专业、级别、考区和报名点)、未交费或错交费、不符合报考条件等原因,影响参加考试、答卷评阅、通信联络、资格复核、证书制发与使用的,由报考人员自负责任。根据报名规则和疫情防控规定,要求报考人员在工作所在地或户籍地报考(即:网上所选“考区”必须是工作所在地或户籍地)。 报考流程中所有的设置或操作,均不属于考前报考资格认定,对于应试科目全部合格的考生,还须进行考后报考资格复核,报考信息经复核未通过的,合格成绩无效。 持有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发的残疾人证二级低视力(或严重于二级)者可申请借助读屏软件参加考试。报名参加考试的视力障碍人员,须在考前向报考当地人事考试机构申请使用专用考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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